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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检察院推出便民申诉新举措 促进民行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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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8-12 17:28:19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讯 “如果我早来检察院就好了,也不用走那么多冤枉路了,我这就回家把赔偿金交到法院…..”一位来申诉的老人感动地对检察官说。这是日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检察院推出民事、行政申诉权利义务告知卡后出现在阳光检察大厅里的一幕。

    8月10日上午,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人因对一桩民事损害赔偿案的败诉结果不服,来到了市南区检察院。当他进入阳光检察大厅时,显得十分激动,民事行政申诉窗口的检察官热情地招呼老人坐下,还没等坐稳,他便滔滔不绝地说起损害赔偿案的整个经过……

    听完老人的述说,检察官心里基本有了底,但刚想和老人仔细讲解法律,老人便打断话题,说“公检法都是一家人,今天我就不该来”!面对情绪激动的老人,接访的检察官为他倒上一杯水,耐心地与他拉家常,待他情绪平静下来后,又递给他一张民事、行政申诉权利义务告知卡,向老人介绍检察机关受理民事、行政案件申诉的范围、申诉的条件,并详细解释了这起案件为什么不能抗诉的原因。

    检察官的一番话,终于让老人认识到这起损害赔偿案件自己也有错,法院并没有错判。明白过来的老人感动地说“如果我早来检察院就好了,也不用到处上访,走那么多冤枉路了,我这就回家把赔偿金交到法院…..”

    “民事、行政申诉权利义务告知卡的推出,不仅提高了办案人员规范办案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性,而且帮助申诉人明白诉讼风险,理智对待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以及不符合抗诉条件的后果,防止当事人因不了解申诉风险带来一些新的问题而导致缠诉缠访,从而将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该院检察长这样说。(通讯员 马少奎 栾俊 郝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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