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南区正式出台社区商业配置指导性标准(试行)。标准提出,至2012年,每千人平均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800-1000平方米,95%以上社区可实现居民步行8分钟,满足购物、餐饮、金融服务等基本生活需求。 标准提出,要按照居民的最远消费距离,200米以内应配置便利店;300米以内应配置餐饮店、医药店;500米以内应配置小超市、美容美发店、洗染店;800米以内应配置农贸市场、生 同时,以街道办事处为基本单元,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照每1-1.5万人应集中配置1处社区商业中心,辐射范围和服务半径约0.5-1公里;每千人平均拥有社区商业服务设施800-1000平方米,需配置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中型超市、小超市、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医药店、洗染店、金融服务网点等基础性业态,并根据需求配置食杂店、维修店、书籍音像店、摄影店、浴池、物资回收、运动健身、茶室咖啡店、花店、家庭服务10种选择性业态;农贸市场(生鲜超市)、中型超市、便利店、餐饮店业态需要优先重点配置。 指导性标准对农贸市场、中型超市等服务半径、营业面积、服务人口等做出规范。 ——农贸市场(生鲜超市),按照500-10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服务人口一般为2-5万人,营业面积一般1000-3000平方米,采取室内或棚顶式。根据社区规模的不同,每1-3个社区一般配置1处农贸市场。 ——中型超市,按照1000-20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服务人口2-5万人。营业面积一般500-3000平方米,主要经营各类生鲜蔬菜、肉类、水产品、粮油、日用生活用品等,品种一般在0.8-1万种,与大型综合超市、农贸市场(或生鲜超市)可互相替代设置。原则上在部分新建城区和成片改造区域,已建设中型超市的社区不再规划建设农贸市场。 ——小超市,按照5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每个社区一般配置2-3处,在大中型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营业面积一般150-500平方米,主要经营各类生鲜蔬菜、肉类、水产品、粮油、日用生活用品等,商品品种一般在4000-6000种,营业时间12小时以上。 ——便利店,按照200-3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每个社区一般配置5-10处。在中型超市、小超市的服务半径内,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置。营业面积一般50-150平方米,主要经营食品、饮料、调味品、日用生活用品等即时消费商品,商品品种一般在1500-3000种,营业时间16小时以上。 ——餐饮店,在社区中商业设施相对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置,每个社区一般配置5-10处。营业面积宜8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价格和档次与所在社区消费水平相适应,能提供订餐、送餐以及早餐服务,营业时间10小时以上。 ——美容美发店,在社区中商业设施相对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置,每个社区一般配置2-5处。营业面积宜3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美容美发及相关的服务,并能为老年人、儿童及病残人等提供上门服务,营业时间宜10小时以上。 ——医药店,原则上按照300-5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每个社区一般配置2-5处。营业面积宜50平方米以上,经营品种包括70%以上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 ——洗染店,原则上按照300-5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每个社区一般配置2-5处。营业面积宜50平方米以上(连锁分店2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洗衣、熨烫和皮革衣物的清洗、上光等服务,营业时间10小时以上。 ——金融服务网点,原则上按照500-8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1处,每个社区一般配置1-3处。营业面积宜1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储蓄、汇款、代收费、兑换等基本的金融服务。(本报记者 姜慧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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