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31日讯 30日上午,在市北区人民武装部举行了“市北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 揭牌仪式,标志着市北区军人军属维权机制正式建立。 据悉,这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将分别在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人民武装部政工科设立工作窗口,同时在十二家驻军单位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配备法律援助维权联络员,协助部队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部队和军人军属解答法律咨询,进而更好地为部队 在今天的揭牌仪式活动现场上,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十二家驻区部队单位近百名官兵赠送了《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五五普法案例选编》等法律书籍,发放了《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明白信等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00余份,受到了部队官兵的热烈欢迎。这也是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八一”建军82周年前夕向官兵们献上的一份特殊礼物。 多年来,市北区司法局为落实好法律拥军工作,一直开展“送法进军营”、“法律援助进军营”等活动。安排法律专家、律师到部队授课辅导,定期为部队开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讲座,通过网络信息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书信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咨询,引导官兵遇事想法、处事用法,加强军人军属的法制观念,提升军人军属的维权意识。司法局还通过开展“为驻军部队及军人军属办实事”等活动,积极组织律师、公证员走进军营,从国家法律和政策方面给予军人军属特殊保护,依法、公正、及时有效地帮助部队官兵军属解决生活中的涉法问题,对家庭困难的官兵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据统计,市北区法律援助中心近年来共为部队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20余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课17场,代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29件,为军人军属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达270余万元。市北区司法局局长郑新昌说:“我们就要为驻区部队当好宣传员、解说员、顾问和帮手。盘活法律资源,出实招拥军。” (青岛新闻网记者 王国强 通讯员 厉 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