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建达 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成为新近落网并被审判的贪官。此人贪得无厌,竟然在被调查期间继续捞钱,贪污受贿款平均每日达1.5万人民币。 徐国元为何能日进万金?我看首先与当地官场氛围有关。在一个民主和法治健全的社会里,官员想贪污并非易事。因为,各方面的监督严密而无情,各个环节的制衡精细而科学。官员没有什么空子可钻,也没有什么胆量去伸手。一个官员假如有非分之想或 笔者以为,徐国元的贪欲,绝对不是孤立的。他不可能“一个人在战斗”。一个城市的主管,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如此旁若无人,是不是其上级、同事以及周边的官员,已经熟视无睹,或者大家都习以为常?一方面,贪污受贿有其秘密性,不能把贪官的行为全部一棍子打在他的上级或同僚身上;另一方面,贪官的行为与周边环境关系密切,扯不断也撕不开。例如徐国元利用审批权、市长办公会等方式滥用职权,其他官员是否也有此类特权?徐国元借用出国、住院、剪彩、生日、子女留学等节点大肆敛财,其他官员是否也是如此?徐国元堂而皇之获取顾问费、赞助费、辛苦费等等不义之财,其他官员是否如法炮制?贪官们走过的敛财之路,有的根本不是秘密。我们不必隐瞒这些潜规则,更不必蛮横地认为这是在给我们的制度抹黑。其实,我们国家的制度设计从来不允许官员贪污腐败,需要反思的是我们如何从完善和改进制度上下功夫,坚决不让所谓的潜规则变成正大光明的显规则,坚决清除产生腐败的土壤和官场氛围。 清除产生腐败的官场土壤和官场氛围,办法很多,政策法规也不少。有一点是绝对少不了的,这就是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纪委监督、群众监督,特别是舆论监督,很多主流媒体开展了舆论监督,起到了较好的作用,老百姓十分拥护。但是,实事求是地说,对官员的监督,基本上是事后的报道,而并非是事前的披露。徐国元的疯狂受贿、滥用职权,事先没有一家媒体予以揭露。而新兴媒体如网络的监督,虽然尖锐而快速,又难于保证完全属实,对上级的影响力也有限。在网上举报、批评的网民,可能被冠以诽谤罪名遭受迫害,有的甚至遭跨省追捕。这就需要国家智库和有关部门的官员充分运用政治智慧,吸收人类社会所有有效的、合理的、科学的监督经验,制定更科学的游戏规则,支持、保护和发展行之有效的新闻监督,走出官员腐败到了一定程度后再追究的怪圈,保证国家向着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更加民主法治的方向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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