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医附院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学习组织。学习分为集中学习和自学。集中学习是指学校各级党组织统一组织的学习以及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集中学习由各党组织负责人主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根据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学习培训计划。各党支部的集中学习要计划到天,内容明确,要求严格,保证到课率和学习效果。 二、学习内容。主要 三、学习形式。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专家辅导、集体研讨、观看录像、举办学习报告会、个人自学等不同形式进行学习,同时利用论坛、讲座、网络和科学发展观进课堂等途径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和巩固学习效果。 四、学习纪律。党员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督促检查。每次学习都要点名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会亲友、不接打电话,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党员,按请假制度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对需补课的党员,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根据缺课内容,及时安排补课,并填写补课登记表。 五、学习要求。 (一)确保学习时间。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3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0学时,学生党员的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二)加强基础资料建设。各级党组织都要建立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资料、学习计划、考勤记录、学习记录、学习总结及个人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 (三)注重学习实效。要将学习培训贯穿于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全过程,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实践特色,进一步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定期自查。校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指导组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学习情况和学习笔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