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广西右江矿务局原局长曾如云贪污公款205万多元、受贿60万多元、另有5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近日,法院以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曾如云总和刑期2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五百多万赃款 无法说明来源 去年9月4日,曾如云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在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本报20 2007年5月,因涉嫌挪用公款,右江矿务局下辖矿井的一名矿长被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在审查中,这名矿长供出了局领导曾如云、黄尔聘等人的经济问题。 2007年6月,右江矿务局局长曾如云、局党委书记黄尔聘因经济问题,被有关部门“双规”。2008年10月,黄尔聘因犯贪污罪被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人民币20万元。法院经审理认定,黄尔聘在担任右江矿务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期间,为谋私利,利用职务便利,将右江矿务局汽车队财务经管的应付给车主的部分运费扣除,然后占为己有,数额达100万多元。 在侦查此案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曾如云在银行的个人资金往来频繁,他和哥哥曾某两人共有银行存款1303万多元。其中,曾如云名下的存款为100多万元,他妻子名下有10多万元;而曾某名下的存款高达800多万元,他的几个子女名下的存款有400多万元。 解释财产来源 自称逢赌必赢 办案人员还查出曾如云的家庭财产高达2263万多元,其中存款和现金达1509万多元。 对于巨额财产的来源,曾如云的解释很有“创意”:他除了向检察机关称其父亲多年工资和开金矿收入留给他100万元外,还罗列多项钱财来源:1998年母亲去世时,亲友奠礼收入50万元;2002年母亲起葬,亲友香礼收入50万元;2003年父亲生日大寿,贺礼收入50万元;2005年父亲去世,亲友奠礼收入50万元;父母亲各种存款利息、手续费等收入50万元。各用户、客户、单位好友逢年过节给慰问金250万元。 但办案检察官走访了200多名证人,并以查获的几个重要行贿人的供述为依据,经逐一核实,发现曾如云所说的漏洞百出。最后,曾如云承认赌博只得了13万余元,家中各种红白事收入约130万元,但接着他又以其他借口搪塞。 曾如云又称,他赌钱大概得了250万元——在越南芒街赌得95万元,在美国赌得16万元,在澳门赌得约40万元。另外,他在桂平市赌赢了20万元,在田东县赌赢20万元,与贵州销售机电设备的客户赌赢约30万元,平时过年过节赌博赢30万元……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赌神”。 “神话”被拆穿了 又扮“获奖大户” 更有意思的是,曾如云还把自己描绘成为“获奖大户”:单位发的局领导安全特殊奖,每年10万元,共50万元;单位工会发的合同奖,每年约2万元,这些年来他得了15万元;自治区煤炭主管部门、百色市经委发的年终安全生产奖,这项收入有15万元;煤炭主管部门、市政府颁发的优秀企业家、拔尖人才奖,这些年约10万元;能源部、自治区经贸委、矿务局发的科技项目成果奖,约得10万元;矿务局按规定发给的各种奖金每年10万元,共约得6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定,曾如云有540万多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贪污公款205万元,受贿60万多元。据此,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曾如云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27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其退出的823万多元赃款上缴国库。 一审判决后,曾如云自己在看守所里写了上诉状,然后通过看守民警向法院提交。他的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他说“这样的判决已经很轻了”,劝他不要上诉,曾如云则反问说:“不是说上诉不加刑吗?” 最后,曾如云没有上诉。目前此案的一审已成了生效判决。(记者 王克础 通讯员 黄宗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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