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一家饭店的员工商某在饭店门口捡到了一张信用卡,而且卡背面写着密码。经不住诱惑的商某,拿着信用卡到银行取款机上分多次取出2.4万元钱并藏在宿舍里。看到事情一直没有败露,商某大着胆子请同事吃饭,没想到刷完卡就被警方抓获。近日,崂山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对商某判处拘役半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2月7日早晨,商某在崂山区一家饭店门口马路上溜达时,突然看到地上有一张信用卡。商某 据了解,原来失主早已经报警,而商某多次取款已经被监控录下。警方已经掌握了商某的一些信息 ,这次她再次刷卡正好抓个“现行”。 法庭上,商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且表示自愿认罪。崂山法院审理认为,商某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商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自愿认罪,退赔了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且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近日判决,对商某判处拘役半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许芳 于丰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