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2005年12月27日刊发过的相关报道 7月24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劫杀兰州某新闻单位播音员,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的兰州无业人员王龙验明正身后执行注射死刑,当日被执行注射死刑的还有奸杀幼女,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榆中农民马俊华。 接待“好友” 播音员引狼入室 2005年12月23日下午,兰州某新闻单位一名 酒后施暴奸杀8岁幼女 现年35岁的榆中县农民马俊华,曾因犯盗窃罪服刑5年。2006年9月9日下午,醉酒的马俊华到朋友李某家中,没见李某只看到李某8岁的女儿小洁(化名)在院内玩耍。马俊华见状突起恶念,说带小洁去找李某,小洁不知是计,便跟了去。一会儿搭车,一会儿步行,马俊华将小洁带到了兴隆山一偏僻处。小洁见状闹着要回家,却被凶相毕露的马俊华拖到了林子深处惨遭奸污。事后,害怕小洁说出真相,马俊华又持石头猛砸小洁头部,直至小洁当场死亡,随后,马俊华逃离现场。案发后,榆中警方很快锁定了马俊华。2008年1月16日,兰州中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马俊华死刑后,马俊华以自己不在案发现场为由提出无罪上诉。2008年12月10日,省高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后,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生物物证等物证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