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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老旧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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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25 06:40:13 青岛财经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日前我市发布的创城和迎十一届全运会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环保、公安、交通部门将联合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环保、公安、交通等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对未参加机动车定期检验、无环保合格标志上路行驶、在道路上行驶“冒黑烟”、“低标高排”等车辆进行专项整治,督促用车单位和驾驶人员及时维修保养车辆,确保机动车排气达标排放。

    严格车辆环

保执法

    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委将对机动车参加排气定期检测、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定期审验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对使用年限较长的老旧、延缓报废的“黄标”车辆进行联合专项检查。对排气检测不合格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环保分类合格标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营运车辆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定期审验合格手续;对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3次检测超标的延缓报废车辆,环保部门将车辆信息及时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强制报废;对制造、变造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的以及倒卖假冒环保合格标志的非法机构及人员将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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