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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骑窝案栽倒5厅级干部 权力不受监督必然致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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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23 14:55:31 新华网综合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轻骑集团案件有包括5名厅级干部在内的44人受到查处

    6月24日,山东省高院二审驳回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家岭(下图)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张家岭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205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张家岭这个一度红遍全国的风云人物,再次成为国内外关注的新闻人物。

    新华网济南6月25日电(记者 张晓晶)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中国轻骑集

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家岭一案,日前已作出终审判决,张家岭因信用证诈骗罪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细报道]

    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踏上轻骑,马到成功!”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这句广告词曾响遍全国,“轻骑”也一度成为中国轻便摩托车的代名词。在1998年前,轻骑集团旗下拥有3家上市公司、500多家成员单位,员工达10万多人。那时,在轻骑上班很令人羡慕,普通员工每个月的收入至少是同市其他国有企业员工的一倍以上。

    但现在,轻骑集团仅留下了不足5亿元的总资产,负债却高达60多亿元,拖欠职工几十个月的工资和生活费。轻骑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也散的散,改制的改制。集团2742名职工中,在岗的只有四五十人。

    在轻骑人看来,导致轻骑集团陷入目前困境的始作俑者,正是原董事长张家岭。

    曾经的风云人物

    在张家岭总结自己犯罪的4点教训中,有3条涉及到监督。张家岭在企业内一手遮天,他也从一个有功于国家和社会的全国优秀企业家,堕落成为一名囚犯。

    1984年,42岁的张家岭从济南缝纫机厂调任济南轻骑摩托车总厂任厂长时,这个厂还是个资产不足2000万元、负债率为100%的国有小厂。张家岭上任后,通过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使企业驶入快速发展的轨道。1993年12月6日,轻骑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是中国摩托车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仅半年后,轻骑股份又成功发行B股。当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3亿元,净利润达到4.7亿元。此后,轻骑股份连续三年成为全国摩托车行业的“霸主”,张家岭本人也被媒体誉为“轻骑教父”,成为当时的风云人物,被评为全国劳模,荣获五一劳动奖章,并当选为“全国优秀企业家”、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以后通过一系列的并购扩张行为,轻骑集团成了控股3家上市公司、总计500多家成员企业、拥有150亿元资产的大型企业集团,员工达10万多名,轻骑集团的生产规模、品牌影响等达到巅峰。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大型企业集团,到了2000年,亏损高达2.7亿元,轻骑集团旗下的子公司也散的散,改制的改制,“轻骑企业帝国”瞬间崩塌。张家岭也因涉嫌经济犯罪,于2007年1月被“双规”。

    “轻骑窝案”栽倒5名厅级干部

    2008年7月1日,以张家岭为首的济南轻骑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济南轻骑案涉及人数多、罪名复杂,被告既有单位也有个人,仅庭审就用了3天时间。

    轻骑集团案件有包括5名厅级干部在内的44人受到查处。

    今年2月11日上午,“轻骑窝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次开庭。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家岭犯有以下六宗罪:

    罪名1:信用证诈骗,涉案40亿余元。据公诉人指控,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张家岭因集团资金短缺、资不抵债,指使下属利用虚构贸易合同开出信用证、将信用证在境外贴现后供轻骑集团使用的融资手段,先后在12家银行骗开信用证294笔,金额折合人民币40.8亿多元,给银行造成损失7.9亿多元。张家岭参与了全部信用证诈骗犯罪。

    罪名2:挪用公款650万元。1997年七八月间,轻骑集团原办公室主任张春生让张家岭从海南新大洲摩托车有限公司为其解决经营资金。张家岭利用职务之便,让轻骑集团提供担保,将新大洲公司的650万元借给张春生个人使用,该款至今未追回。

    罪名3:贪污420万余元。1994年,张家岭为解决多次往返日本的签证问题,让轻骑集团与日本新和株式会社共同出资在日本神户成立的山东新和贸易株式会社为其列支工资,并言明列支的工资是轻骑集团的收入。从1994年4月至1998年3月,共列支工资420万余元。张家岭将其中370余万元用于支付其女儿在日本留学的费用、个人在日本的消费支出及个人购买股票。

    罪名4:受贿50万元。1990年4月至2006年春节期间,张家岭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承揽广告业务、调动工作、获取土地开发及品牌使用等利益,先后12次收受山东隆生旺源置业有限公司等5个单位和个人送的人民币34万元、美金两万元。

    罪名5:私分国有资产3520余万元。2002年,张家岭作为轻骑集团下属企业轻骑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改制期间,与该公司总经理等人共谋,将一块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仅以购地价款5200万元审计评估,隐瞒公司资产。该宗土地在公司改制完成前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资产价值发生重大变化,但公司并未按规定重新评估。案发后经评估,当时土地价值为9043余万元,扣除税费后土地收益为3520万余元,作为改制后企业资产被私分给张家岭等购买轻骑置业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其中张家岭认购100万股,占公司股份的10%。

    罪名6:偷税1126万余元。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轻骑集团光速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在向张家岭汇报并经其同意后,采取伪造账簿、记账凭证,不列、少列收入,设置内外两套账的手段偷逃税款,共计偷逃各项税款1126万余元。

    法院据此当庭宣判:张家岭犯信用证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与所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偷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205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1名被告人按照各自的犯罪情节均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张家岭对指控的信用证诈骗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等认定不服,随后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今年6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刑事裁定书,张家岭一案二审裁定生效。    

    原办公室主任以告发相威胁“借”走650万

    在主要为经济犯罪的“轻骑窝案”中,牵扯到的一件刑事犯罪同样引人注意。

    那是在1997年前后,轻骑集团原办公室主任张春生由于赌博被免职后离开轻骑集团。后来,他找到轻骑集团旗下的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经理,称自己想借80万元做摩托车配件生意。然而,如此数目巨大的借款需要轻骑集团总裁张家岭的同意,张春生自以为掌握了张家岭很多违法犯罪的“秘密”,就找到了张家岭,并以告发相威胁,逼张家岭同意帮自己借款。迫于压力,张家岭帮张春生成立了一家公司后,由轻骑集团提供担保,张家岭让旗下的新大洲公司将650万元人民币“借”给了张春生的空壳公司。张春生拿到钱后就失去了联系。后来证实,张春生根本就没做配件生意,而是又拿这些钱去澳门赌博,结果都输光了。

    2006年3月22日下午,张春生借口要做摩托车包装箱生意,再次去找张家岭“借钱”,遭到拒绝后,张春生将办公室门反锁,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将张家岭多处捅伤。听到呼喊的轻骑员工踹开门,将张家岭救下送去医院。经法医鉴定,张家岭的伤势构成轻伤。

    张家岭承认,自己之所以让下属把650万元公款借给张春生,就是因为自己有违法违纪的把柄被对方掌握。

    在今年2月11日济南中院审判“轻骑窝案”的过程中,张春生因此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另外,张春生还因牵扯“轻骑窝案”中犯挪用公款罪,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会导致腐败

    张家岭从一个有功于社会的全国优秀企业家,堕落成为一名囚犯,耐人寻味。

    济南市纪委通报称,轻骑集团案件有包括5名厅级干部在内的44人受到查处。除了张家岭是正厅级干部外,另外4人均为副厅级干部,都出自轻骑集团内部。

    济南市纪委办案人员说,张家岭作为一名国企领导干部,曾经有过报效祖国的满腔热情,也做出过一定的成绩,却被荣誉和鲜花冲昏了头脑,经不起权力、金钱的诱惑而腐败堕落,最终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不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巨大的痛苦,更给国家、企业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

    张家岭一直沉浸在成绩和荣誉的光环中,逐渐从一开始注重生活享受,抽烟要抽软中华,喝酒要喝高度茅台,到热衷于追逐名誉、地位,直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甚至以侵吞、私分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了受贿、贪污等行为。

    在轻骑集团的发展史上,张家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他居功自傲,集各种权力于一身,既是总裁又是党委书记;既是集团公司董事长,又兼任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许多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张家岭在多家下属公司兼任董事长,仅他在交代材料中列举的个人出资入股公司就有10多家。他对办案人员说:“兼任董事长调动资金方便,下属知道我用钱了,不会问钱是公用还是私用。”

    张家岭在企业内一言九鼎,“办事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用人一句话”。他在家乡投资约800万元建培训中心,因经营不善,以200万元左右拍卖。

    作为企业的“一把手”,张家岭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了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中的个别人。他们的心思不再放到工作上,或跑官要官、投机钻营,或结党营私、中饱私囊,而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混乱令人触目惊心。

    张家岭还总结了自己犯罪的其他几点教训:“有时为了企业的扩大增长,可以不顾一切,加之权力过于集中,很难听到相反的意见。”“由于权力过于集中,又缺乏自我改造和约束的能力和自觉性,失去了监督。”

    从表面上看,轻骑集团已搭起了法人治理框架,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一应俱全,实际上这些决策、制衡机构形同虚设,企业仍在按“家长制”运作。轻骑集团的很多决策虽然是董事会讨论集体决定,但很少有人敢于提不同意见,更没有人对此进行制约。由于权力得不到有效制衡,使张家岭权力失控。

    济南市审计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张家岭在企业内一手遮天,谁的话都不听。按规定,审计部门应每隔两三年对其进行一次常规的经济责任审计,但他找有关领导来说情和干预,审计部门无可奈何。从1999年到2007年案发,张家岭没接受过一次经济责任审计。

    在轻骑集团的快速扩张中,张家岭盲目求大,在企业的重大事项、重大措施、重大资金运作以及重要人事安排等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思维惯性,又缺乏监督、拒绝监督,导致轻骑集团的发展很快陷入恶性循环。在轻骑集团的发展历程中,几乎每年都有兼并与重组,几乎每年都有融资。而一旦资金链条断裂,随之而来的就是“大厦”的瞬间垮塌。

    审计机关有关人士就此认为,除经济责任审计外,对国企及负责人行使管理和监督权的还有国资委、纪委、检察机关等。但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管理监督还不到位,国企改制中的资产流失时有发生;纪委、检察机关只是在接到举报或案发后,才发挥作用。对企业“一把手”进行有效考察、任用、管理和监督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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