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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就想“捂”才是真正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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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20 14:15:07 扬子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昨天的《南方都市报》有一则新闻很有意思:7月17日,河南开封杞县流传钴60将爆炸的谣言,许多群众逃离家乡,前往附近县市“避难”。当地政府紧急应对,采取各种方式辟谣,绝大部分出走的群众已返乡,社会秩序趋于稳定。18日,开封警方宣布抓获杞县钴60事件5名造谣者,其中一名曾经转帖虚假消息的网友被拘留。

    杞县是历史上鼎鼎大名的杞国所在地,《列子·天瑞》中“杞人忧天”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这

次钴源爆炸谣言导致民众逃离事件,已经有网友将其封为现代版的“杞人忧天”,或者说是“杞人忧钴”。

    虽然有未来主义者为其平反,但在民间,“杞人”向来就被嘲笑。不过,这则新闻中的现代“杞人”们,则完全不该被嘲笑,因为他们是谣言和政府不作为的双重受害者。本组言论就想告诉你,在这起事件当中,到底是谁,真正生动演绎了一出“杞人忧天”。

    钴60事件又是一堂“信息公开”教育课

    在出现钴60将爆炸的谣言扩散蔓延、当地民众使用汽车拖拉机等交通工具蜂拥外出“避难”景象后,当地政府如梦初醒般闻风而动,县长亲自出面在电视节目中澄清谣言、警方雷厉风行拘留一名曾经转帖虚假消息的网友。民众惊惶失措的恐慌心理稳定了下来,社会秩序也趋于正常有序。但是,对钴60将爆炸谣言的惊恐所造成的当地民众大批外出“避难”所付出的社会成本,以及前后一个月来,因此事而在人们心中形成的沉重精神压力,却宛若一片阴影,绝非短期内所能消除。

    这一个月来的阴影本来是不该存在的。当地政府最初的态度,只有对舆论时的“三不”称得上“果断鲜明”:“不通报情况,不接受采访,不允许报道。”这是在“忧”什么呢?怕社会不稳定,怕老百姓恐慌,这是往好了说。往坏了说,恐怕就是怕自己的官帽受影响了。我们且不猜测这些东西,就看看现实情况,那就是他们“忧”的东西部分发生了:老百姓冒着40℃的高温竞相逃命去了!于是乎,慌了吧,赶紧公开辟谣,赶紧处理造谣者……情况也很快稳定下来了。这时候官员们可以擦一把脑门上的汗,回头想想却不免尴尬:“捂”着事情不说,“天”反而快塌下来了;事情说清楚了,摇摇欲坠的“天”反而神速恢复了!这是对官员思维的悖论,却是简单不过的现代政治原理。

    所以这件事堪称又一出非常精彩的现实教育:出了点事,有了点谣言,捂着盖子不放手,怕信息一公开会引发恐慌,这才是真正的“杞人忧天”。其实同样精彩的例子一抓就是一大把,有谁看到过信息及时公开后引发混乱的实例?起码我没见到。谣言满天,最后闹得不好收场的事情,倒还就是那一堆官方的“躲猫猫”。

    不难发现,在杞县发生的这起现代版“杞人忧天”,实际就是无端产生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莫名忧虑。或许在这部分官员心目中,类似故障是可以在对民众封锁相关信息的前提下,能依靠少数专业技术人员来解决的,这样做有利于当地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无数涉及民众利益的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过程早已证明,那种一厢情愿地将民众排除在外的公共危机处置模式,常常只会适得其反。它给谣言惑众者以可乘之机,对民众利益的损害更为深重。

    确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早已颁布实施,从杞县钴60事件却折射出,漠视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偏执思维还在一些地方大行其道。让民众知道真相,天塌不下来。真正荒谬透顶、贻害无穷的,是且只是这种“不可使知之”的“杞人忧天”。(甘肃 屈正洲)

    反思之一:谣言何以屡屡“领先”真相

    答案是:因为“造谣者”往往成为不作为公权的替罪羊

    6月7日当地发生卡源故障,政府一直不公开情况,直到网上炒成一片了,才在7月12日第一次发布消息。

    正如网友所说:谣言?为什么有谣言?就是因为你不说!你不说,其他人就说;其他人说,就会乱说。在谣言漫步于网络的时候,职能部门在做什么?当杞县老少爷们、妇女儿童冒着近40℃的高温仓惶外逃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一个“明白人”及时出来喊话?群众在等不来真相的时候,信任谣言也是一种次优选择:一方面,这是人之本性,出于自保的利益考量;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沉默更容易让人误以为是默认了谣言,时日越久,谣言越近乎真实。

    谣言和真相赛跑,谁胜谁负,关键就看谁比谁更卖力,谁比谁更主动积极。民间的谣言是匿名的,无信用担保,而政府部门的声音是具有天然公信力的,是以政府信誉与形象兜底的,强弱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可是谣言很积极地利用了互联网,真相为什么没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有了,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全了,不少地方政府还“建立健全”了网络舆情互动机制,谣言何以屡屡还是比真相更会利用互联网?这个问题恐怕指向另一个长期被我们忽略的问题:为什么没有具体部门、具体公职人员为公共事件中泛滥的谣言担责?这种责任,不仅应该是行政层面的,一旦危及公共利益与社会秩序,应该上升到刑事的高度,并且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惟其如此,才不至于屡屡以道歉或检讨收场,也不至于屡屡拿造谣者做职能缺位的替罪羊。

    最后说一句,捂着信息不公开,也是一种造谣。

    (江苏 宋桂芳)

    反思之二:道理都懂为何就是不肯做

    答案:警惕政府垄断信息背后的“恩赐逻辑”

    看这件事情的整个过程,是一个无比老套的逻辑:前期不主动公开信息,中期疲于应对,乃至产生一定程度的社会混乱,后期被迫公开信息,被动辟谣,主动对所谓的造谣者“制裁”。也正是在这样的行事逻辑下,我们看到了网友反问的有力和政府应对疲软的巨大反差:“为什么有谣言,就是因为你不说。你不说,其他人就说;其他人说,就会乱说。”

    这个道理太浅显不过,我不相信经过专业训练的政府部门没有这样的理论觉悟。但是,事实往往与理论相反。我以为,这一现象的背后,隐藏的就是政府在信息享有方面的恩赐逻辑。

    长期以来,我国公共信息由政府垄断。权力者往往运用其权力,垄断信息,或者把公开相关信息,看作是他们对人的“恩赐”。当下,转型期的社会正步入一个突发公共事件的高发期。这意味着公共危机将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改变政府的执政方式,特别是政府对待公众知情权的方式。先前政府在处理危机时,总是有一种固定思维——先保密,再伺机处理;或者,选择性公布“正面”信息。这种“保密”方式皆在信息时代中具有超强流动性的信息面前显得徒劳,对事件的任何掩饰无异于“以纸包火”。

    现代政治学证明,社会的自主能力和信息的公开程度是成正比的。一个社会信息越公开,社会的自主能力和承受能力才会越高,社会才会越稳定。因此,尽管开封警方宣布了“抓获5名造谣者”,但是,就笔者的观点,作为政府应反思的是为什么产生了民众“避难”事件,什么是河南杞县钴60事件根本性原因?明白了享有信息是公民权利而不是政府的恩赐,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或许最为重要,否则,恩赐逻辑下,只能产生更多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舒锋(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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