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18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招考院获悉,山东省计划考试录用基层司法所公务员(试点班定向培养招生)94名。该试点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生,学制2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生活补助费。 试点班培养层次为专科,专业为法律事务。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养。 被录取人员到山东司 按规定完成学业、合格的毕业生,由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按原确定的用人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学生自行择业。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费用50%的违约金。 录用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服务满9年方可交流。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报名时间为2009年7月18日- 22日,查询时间为2009年7月19日- 23日。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31-88949434,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88597886(青岛新闻网记者 孙璐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