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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青岛工商李沧分局实行说理式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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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17 16:55:54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两费”取消后,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逐步向深层次转变,工商部门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使行政执法更加专业化、司法化、人性化,规范违法行为服务经济发展是工商执法部门的新课题。为此,李沧分局实行了说理式行政执法,取得良好效果,案件回访满意率100%。

    目前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执法的科学性、和谐性上缺乏统一、完善的机制。执法的公开性、透明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原有行政处罚文书叙事过于笼统、说理不够充分。执法办案中证据不够充分明晰。对上级制定的自由裁量权的理解、适用上存在偏颇,对同一种违法行为的处罚,不同执法单位处罚不一,出现“自由无约束、裁量缺根据”等现象。存在执法随意性、执法不到位的问题。

    上述问题的存在,首要原因是长期以来的工商管理体制机制,造成基层工商执法工作存在重收费轻管理、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引导、重强制轻说理等问题,致使基层执法工作存在科学性不强,公开性不够等问题。同时,一些基层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意识、业务素质和思想素质等不能够完全适应现今法制社会发展的趋势及要求,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三是行政执法适用裁量权不是看具体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而是看相对人的经营状况好坏或看能交出多少钱为处罚的衡量标准,执法随意性较大,存在不廉洁不公开等问题。四是受执法手段制约,执法监管方式单一,缺少主动创新的机制。

    说理式行政执法强化执法效能提升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全过程实行说理式:一是现场检查平等说理。在现场检查时向当事人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执法原由、亮明权利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调查取证公开说理。在对已立案件进行调查询问取证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公开、全面、客观的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边执法边普法、边普法边执法。三是普法沟通充分说理。在对违法当事人进行处罚前,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普法与违法处理沟通、充分说理,告知其违法的后果及对其公正处罚的依据及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化解矛盾对立。四是告知听证公正说理。在进入听证告知程序后,以法律文书形式公正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了解行政相对人存在的实际困难,再次公正客观的对拟处理决定进行复核。五是处罚决定全面说理。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准确反映当事人信息,完整表述案件事实,逐一列举案件证据,全面表述使用法律,说明当事人观点采纳与否的理由,阐明法律救济途径和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律后果。六是处罚执行真情说理。实施执法回访制度,通过有重点的回访沟通,真情听取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意见,在经营创业方面热情帮扶、提供指导和行政服务;通过“动之以情、晓知以理”的教育、引导,使执法目的得以顺利、全面到位的实现。(杨华 明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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