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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干部任前须考廉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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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16 14:16:49 苏州市人民政府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讯 (驻昆山首席记者 苏菁)日前,昆山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了一场特殊的考试,对22名即将提拔、正在任前公示的干部,进行了一次廉政法规考试。据悉,自7月起,今后凡该市提拔相关干部任前,均须通过这样的考试,不合格者,将暂缓提拔。该项制度目前已列为该市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一道必经程序。

    近年来,昆山市在加快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同时,还十分注重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去年,由该市纪检、监察

部门创建的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程,曾获得江苏省纪检系统创新奖。此次推出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是将廉政教育与干部提拔任用相结合的一种全新尝试。

    据悉,该项考试的内容为中央、省、苏州市和昆山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合格可参加补考,但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将暂缓提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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