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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时段一线交警定岗执勤 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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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16 07:02:16 青岛财经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高峰时段一线交警定岗执勤

    我市开展创建“示范标准岗区”活动 提高路口通行能力

    交警执勤执法是否规范、道路是否畅通,是许多市民和驾驶人关注的焦点。青岛公安交警部门为全面提升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和交通民警执法形象,自今年6月份在山东路、香港路路口和山东路、延吉路路口推出了“示范标准岗”,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该部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0年6月底,在全市交警系统开展创建“示范标

准岗区”活动,高峰时段实行一线民警定人定岗站点执勤,全面推行新的路面勤务管理模式,以此树立公安交警良好的执法形象。

    据了解,创建“示范标准岗区”即对民警进行综合管控能力进行考核,及时发现工作能力强、岗区交通秩序好的执法工作标兵,面向社会公布管理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使之成为树立交警良好执法形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窗口。创建活动将通过进一步深化勤务管理、调整考核导向、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达到有效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以及事故快处率的目的,进一步深化交通管理现代警务机制建设,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交通运行秩序明显好转。

    新的勤务模式改革重点是:高峰时段实行一线民警定人定岗站点执勤,平峰时段实行一线民警责任区制。民警责任区按照区域内交通运行压力情况分为一、二、三级,重点区域可缩小责任区范围。一级责任区主要适用于交通流量大、交通吸引点多、交通极易出现拥堵或交通秩序混乱以及重要目标所在地的区域;二级责任区主要适用于交通流量较大、交通吸引点较多、交通易出现拥堵或交通秩序较为混乱的区域;三级责任区主要适用于交通流量较大、交通拥堵较少发生或交通秩序较为良好的区域。

    据介绍,对新的勤务模式,青岛交警部门制定了细化的考核标准,以“突出路面管控效果”为考核导向,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高峰时段岗位管控35分、平峰时段责任区管控35分、工作量化30分。同时,取消警卫任务考核,严禁违规向民警下达工作指标。测评验收工作由高峰时段民警的指挥疏导以及平峰时段该民警责任区的交通运行情况两部分组成。“示范标准岗区”民警要坚决杜绝作信号灯的“翻版”,要以提高路口的道路通行能力和规范责任区交通运行秩序为基本出发点,做到快速指挥疏导交通、最大限度缓解交通拥堵、最大限度减少交通违法。“示范标准岗区”的建成标准为,高峰时段路口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民警精神饱满、动作标准有力,路口及路口30米内可视范围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纠;平峰时段责任区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交通拥堵路段得到有效疏导。(记者 杨志坚 通讯员 周江波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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