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大头条 > 正文

致全体市民的信

1
青岛新闻网 2009-07-16 06:27:22 青岛日报       新闻报料

    我为“创城”加一分 做文明青岛人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启动了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央文明委为促进创建工作的常态化,从今年开始,每年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成绩计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成绩。7月下旬,我市将接受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城市环境、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公益行动、人际交往

等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指标,将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情况,并请市民对本市公共场所市民行为进行评价。测评组还将随机抽查主干道、交通路口、商业街、车站、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对市民文明行为进行实地观察。这不仅是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检测和评价,更是对广大市民文明素质的检验和考察。

    文明赢得尊重。您的文明言行不仅将使您个人获得尊重,更将为青岛赢得喝彩!人人从现在开始,从自我做起,为美丽岛城添光彩,为创建文明城市加一分,让我们的城市更文明、生活更美好。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倡议:

    一、文明在心中:坚持文明从心开始,从我做起。弘扬仁爱之心,加强社会公德建设;树立诚信之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倡导孝敬之心,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增强责任之心,加强个人品德建设。人人存好心、说好话、行好事、做好人,告别陋习,走向文明,促进全社会思想道德文明素质的提升。

    二、文明在口中:不随地吐痰;不吵架斗殴;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问路、求助等);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高谈阔论;观看文体表演时,主动关闭手机,不起哄鼓倒掌,不只为主队加油。以优雅得体的文明言行,塑造青岛人文明形象。

    三、文明在手上:不乱扔杂物;不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物;文明养犬,外出遛犬由主人牵领,及时处置犬类排泄物,避免犬叫扰民。共同爱护我们的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四、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不乱停车;驾车穿越非机动车道时不超速、横行;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妇及怀抱婴儿者让座;观看文体表演、参加公共活动不迟到早退。用我们的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

    五、文明在行动:积极参加我市组织开展的“迎国庆、迎全运、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积极参加“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广泛传唱100首爱国歌曲;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积极参加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并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参与投票评选活动;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在参与各类创建活动中提高素质,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的主人,青岛的每一份荣誉都是我们的自豪!有了您的参与,青岛将会更加美丽、更加和谐、更加文明!

    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15日

页面功能  [新闻爆料][ 小字][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上一篇:青岛日报社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