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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身穿警服骗财骗色 与多名女子保持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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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15 09:56:09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被告人刘某以前曾当过公安民警,但辞职后刘某对外谎称在公安局禁毒支队工作,平时外出和他人会面都身穿警服、手提笔记本电脑,一副办案模样,即便不穿也将警服挂在自己的轿车内。刘某就这样冒充警察身份四处骗财骗色。近日,济南天桥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

    1995年底,刘某辞去公职另谋发展,然而前两年他又失去了工作。待业在家的刘某想起了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方法。

    他找

来了警徽、警衔、警服等警用物品,对外声称自己在公安局禁毒支队工作。刘某将一些公安机关的案件信息拷贝到自己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上,穿着警服外出与他人见面,拿着笔记本电脑一副公干的样子,再让别人看看自己的案件信息,“看,我正在办案”,还真挺唬人。

    一些“犯事”了的人的亲属,焦急之下乱投医,辗转听朋友介绍有刘某这么一位“警察”,可以代为疏通关系,便纷纷托刘某办事,刘某则借机索要钱财。2007年9月,曹某因为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曹某的妻子找到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又找到刘某,将刘某以禁毒支队工作人员的身份介绍给曹某的妻子。刘某说,可以帮忙找人从轻处理曹某的案子,但需要钱请客及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这样,曹某的妻子分五次给了刘某共计26500元现金。

    2008年1月,孙某因为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8月份,孙某的亲戚也是通过他人找到了刘某,分2 次给了刘某 3.3万元现金。可后来孙某还是被起诉至法院,其亲属感觉被骗,向刘某要回了现金2万元。

    在骗财的过程中,刘某还利用“警察”身份博取女士信任,顺便骗色,与多名女子保持两性关系。

    天桥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其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遂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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