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悖论,长期横亘在高考制度面前:对学生最了解、最知道学生品德和学习能力等全方位信息的中学校长和老师,却自始至终被排除在大学录取过程之外;高校录取新生,则往往只能凭借考生“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成绩。 现在,这个悖论终于有被打破的可能:近日,北京大学招办主任刘明利表示,将在北京等省份的自主招生中试点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刘明利提出,北大自主招生有两个新思路:一是院系夏令营活动,由北大部 也就是说,中学老师和校长终于对高校录取工作有了一点“发言权”了。 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新鲜事物,我们目前还不能过于乐观,因为如何防范校长推荐造假,这实在是个难题。 当下,各中学之间客观上存在着白热化的竞争,谁多获得一个北大名额,谁就有可能获得更多更好的生源,同时也获得更多的“择校费”。尤其是北大作为一所高等教育机构,并没有权力对违规造假的中学校长进行惩罚,其惟一的武器,就是调整在该校的自主招生名额,但这有可能对考生造成不公,变成“校长犯规,学生挨罚”。不过这个仍属可以容忍和市场调节的范畴,哪怕北大取消了某校的自主招生名额,如果考生真有那个实力,除了自主招生部分,也还可以直接考上北大。 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可能更成问题,就是社会公示有没有能力遏制造假行为?虽然考生和考生之间几年接触,彼此知根知底,只要一公布结果,免不了人们议论纷纷。但是,公布的名单能否经得起非议?尤其是名单公布能否真正属实,会不会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举?这不是考生家长和校长之间的“斗争”,而是考生家长之间的“斗争”。作为中学校长,他要考虑方方面面的社会关系,比如社会上很多非富即贵的家庭,他都往往得罪不起,因为他处在“人家的地盘”上,甚至他的校长头衔儿,也都有可能拿捏在人家手里。 这时候,这位中学校长如何自处?的确令人担忧。说此话,并非泼冷水,更非无的放矢。目前闹得沸沸扬扬的重庆高考加分事件,不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吗?按规定事前不都是要公示的吗?但怎么公示,就暗藏着天大的玄机。可以在一个学校一个学校里公示,把学校、班级、姓名、父母详详细细地罗列(但也无法防止在进一步上报过程中被“夹塞”塞进未经公示的考生);也可以一个区一个县地公示,只简单到一个考号,甚至连考生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前者可以形成熟人社会的互相监督和制约,后者则有可能谁也不知道谁。 同时,中学公示与高校录取之间如何衔接,也颇为不易,信息成本巨大。结果呢?北大去年在重庆招收的24名文科考生,17名曾获各种加分,占71%,甚至连货真价实的文科裸分“状元”也差点出局,还是北大扩招了4人才圆北大梦。而高考加分制度原本是为了极少数确有特长和禀赋的偏科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而备,但今年重庆19.6万考生,获得加分的人数居然高达7万人,占35%以上。 我国的高考推荐和加分等制度,缺乏足够威慑力的违规惩戒措施,在此前提下,中学校长推荐制的实行显然需慎之又慎,在制度上做出严密的设计,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看得明明白白。否则,难免会带来更多的社会质疑。(新京报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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