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要做好11道“考题” 各责任单位测评成绩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下午召开的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组近期将来我市对“创城”进行第一轮测评。市文明办公布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基本内容和方式。 据了解,中央文明委改变了过去一次测评定输赢的文明城市创建办法,更加注重测评常态,每年都进行公共文明指数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将主要对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和市民素质等四个方面、11类测评点进行测评。 在公共环境方面,主要测评城市公园、广场、商业大街、街道社区等公共场所;在公共秩序方面,主要测评城市主要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及周边等;在社会服务方面,主要测评城市公交、长途车站、出租车等服务窗口;在市民素质方面,主要通过入户调查问卷的方式进行测评,了解市民参与本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情况,了解市民对本市公共场所市民文明行为的评价,并对城市的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市民行为进行观察打分。 在测评方式上,将采取材料审核、实地测评和入户调查三种方式,按照全程暗访、随机定点的方式进行测评。 我市的迎检工作已全面部署,确立了市领导带队督查工作机制,强化属地化管理、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三级责任制,层层抓好工作落实。对承担指标没有达到A级标准的责任区、部门和单位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不能被评为优秀单位,出现严重失误被扣零分的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列为不合格档次。(本报记者 杨晓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