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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信用社主任挪用巨额资金 无力偿还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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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10 14:15:27 中国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中新社太原七月九日电 (记者 张雷杰)今日下午,记者从山西省运城市公安部门获悉,近日,永济市赵柏信用社原主任因私自挪用客户存款巨额资金,无力偿还无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运城市公安局、永济市公安局两级公安机关正在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

  据介绍,六月十二日,运城市下设的县级市——永济市赵柏信用社主任薛某主动来到永济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其利用工作便利条件,挪用客户存款资金三百万元人民币,

其中有一百四十七万无力偿还。

  接到案件后,永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进行调查发现,薛某所说的挪用三百万元是她与该信用社女会计温某合谋,采取违规出具转账支票非法手段,将当地一村委会的存款非法转移至信用社外账户。随后,警方又顺藤摸瓜,进一部调查发现薛某涉嫌多项罪名,共涉案金额高达三千余万元。

  据永济市赵柏信用社年报显示,该信用社截至二OO八年底各项存款余额为七千七百四十万元,而薛某与温某涉案金额近该信用社存款余额一半。目前,薛某、温某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农村信用社简称信用社,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一般是向农村、城镇人口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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