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康健(化名)在盗窃时落网,民警在批评教育后对其免予行政处罚。这种“待遇”对于康健已司空见惯,两年多时间,康健被抓已近百次,从来没有被拘留过,全是因为他是一名艾滋病患者。 6日上午,环翠公安分局反扒民警在市区大世界附近巡逻时,发现康健正在行窃,民警当场将其抓获。民警将康健带回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但没有将他行政拘留。36岁的康健是黑龙江鸡西市人,从1998年就在威海街头 康健告诉记者,警察每次抓到他,只能是批评教育,很快就放,没别的办法,哪里都不收押艾滋病犯人。得了这个病后,他就再也没进过班房。反扒的、派出所的警察大多都认识他,常劝他别再偷了。 据民警介绍,我国的《看守所条例》、《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监狱法》等规定,对艾滋病患者不予收押或监外执行,这几乎等于给患有艾滋病的违法犯罪人员发放了一块“免罪金牌”,康健也因此屡次落网屡次被释放。据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艾滋病主要是通过性行为、体液的传播,且体液中的唾液、汗液、泪液一般不会导致艾滋病的传播。艾滋病毒离开人体很快就会死亡,传播的概率极小,因此艾滋病患者可与正常人在一起生活。当他们触犯法律时,同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记者 王永田 陶相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