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专题> 时政类 > 正文

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涉“黑”被批准逮捕

1
青岛新闻网 2009-07-09 15:03:33 新华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涉“黑”被批准逮捕

    新华网长春7月8日电(记者周立权)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吉林省通化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禹帆因涉嫌多项违法犯罪,现已被辽源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年初以来,有群众反映通化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禹帆利用职权、徇私枉法、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问题,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王禹帆被抓后,包括通化县公安局原局长张

秀文在内的10多名涉案人员也相继落入法网。

    经侦查,王禹帆依仗权势,网罗社会闲散人员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在通化市及周边地区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他们采取强取豪夺、寻衅滋事、强占矿产、强迫交易等一系列非法手段敛取巨额财富。

    日前,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对王禹帆及其团伙成员,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批准逮捕。(新华网)

现有新闻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银泰非法集资案中一经理情妇隐瞒巨额赃款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