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违规挂职私企当老总,还干涉其下属公司股权分配。昨日上午,原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副所长张建(副厅级)受贿99.3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现年52岁的张建是广西蒙山县人,案发前任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副所长。 1997年,电子五所将下属的一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所有权转让给了刘某。为了继续使用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名义经营,刘某请托分管经营开 2000年,电子五所在广州组建成立了一家认证中心,由张建负责分管。在认证中心组建、经营的过程中,张建为广州一家科技公司在该中心入股、争取更高持股及获得分红款等方面提供帮助。为了争取更高持股比例获得更多的分红款。为了感谢张建,该公司负责人林某先后两次送给他共80万元人民币。 据悉,2008年12月4日,张建主动到检察院自首,并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次日被刑事拘留。该案现已审结并将择日宣判。 在昨日的庭审中,张建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提出自己是被动受贿,并称自己的行为社会危害性并不大,同时还强调自己是国务院授予的“特殊贡献专家”。此外,自己意识到错误后主动自首,而且退回了43万元款项,请求法院酌情从轻处罚。(记者/杨大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