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人救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一些肇事者却心存侥幸,选择了一跑了之。6日记者从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今年1—6月份,青岛市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事故 46起。为打击肇事逃逸,青岛市从即日起开展集中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项行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拉网排查,对为交通肇事逃逸提供虚假证言或者帮助其逃逸的也要依法严处。 据了解,2008年青岛市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151起, 专项行动中,对已查明的在逃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一律列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对性质恶劣、影响大、案情复杂或因肇事逃逸造成当事人上访的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组成专门的追逃小组从事个案的查破工作;在高速公路和国道、省道上加大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和驾驶人的查缉力度,充分利用公路卡口监控和城市电视监控系统,加强过往车辆号牌信息检索,一旦发现嫌疑车辆迅速布控堵截;积极拓展获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线索的渠道,形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群防群治体系;加强与相邻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此外,还将查获交通肇事逃逸机动车和驾驶人作为路面执勤执法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发现嫌疑车辆和人员,要严格进行盘查和网上比对,特别是查处车辆未悬挂号牌、挪用号牌、假牌假证、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擅自改变车辆颜色等交通违法行为时,要对是否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进行排查确认。 此次行动特别提出,对单位负责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提供虚假证言或帮助其逃匿的,要依法惩处,同时,市民如发现或知悉交通肇事逃逸相关线索的,请及时拨打110或122进行举报。(刘爽 周江波 栾心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