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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女童被摩的甩到车轮下惨死 家属获赔3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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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7-06 07:56:26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姐妹俩花5元钱坐黑摩的上学,途中摩托车滑倒,姐妹俩被甩出,姐姐被一辆顺道而来的公交车轧过头部致死(早报曾报道)。昨天,记者从李沧交警大队获悉,死者家属最终获赔33万余元。黑摩的司机崔某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李沧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崔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违反禁行标志,措施不当,且后座超员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公交车司机驾驶车辆观察不周,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崔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公交车司机江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郝某姐妹不承担事故责任。

    后经调解,崔某家属赔偿死者家属9.5万元,公交车单位赔偿23.68万元,双方就民事赔偿达成了和解协议。

    崔某被李沧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李沧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崔某自愿认罪并积极赔偿给受害人及家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最后,李沧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摩的司机崔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陈勇 姜平海)

    新闻回放

    上学途中发生惨剧

    据介绍,今年2月27日早晨7时40分许,在讲好5元钱的价格后,崔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载着五年级小学生郝某及其7岁的妹妹往学校去。摩托车沿九水路西向东行驶到京口路路口处,路面结冰摩托车向左侧滑倒,姐妹俩也被甩出倒地,当时有一辆公交车行驶到该处,车辆右后轮轧过郝某的头部,致使郝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崔某打了120,后来赶到李沧大队事故科说明情况。

    后经法医鉴定,郝某是遭车祸重度颅脑损伤及胸腔脏器损伤死亡。妹妹经鉴定为轻微伤。当天,驾驶无牌摩托车的崔某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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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种违法行为一律扣车

    李沧交警部门近期启动了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民警介绍,一旦发现无牌无证、套牌假牌、伪造或变造号牌、拼装或报废车上路等4种交通违法行为,将一律扣车。

    今年上半年,李沧交警大队已经查处二轮摩托车460余辆、三轮摩托车80余辆。事故民警介绍,目前,每天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约在2起或者3起左右,涉及摩托车的每天交通事故数量比重已经下降到每天交通事故总数的10%以下,较3年前下降了20%左右。

    李沧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不要乘坐非法摩的,这类车辆因为没有保险等,一旦发生事故的话,伤者很难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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