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视窗6月30日消息: 重点征集的三类信息 ■人工环境:包括城市形态格局、城市设计特色、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优秀建筑、工业遗产建筑、传统民居、军事建筑及构筑物、名村名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古树名木等相关信息。 ■自然环境:包括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地理环境特色、海岸线滨水特色、市区内河流滨河特色、海洋性气候特色等信息。 ■人文环境:包括与历史 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关于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议案办理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开始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今天,市规划局授权本报发布《关于开展征集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信息活动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征集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空间形态、历史优秀建筑、工业遗产等宏观和微观层面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信息。 据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已经纳入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名录建筑的相关信息之外,我市还有一些工业遗产建筑、传统民居、里院建筑等具有重要价值的信息尚未建立相应数据库,没有纳入保护范围,开展征集活动就是为了发动社会各界的力量来挖掘更多的保护线索和信息,并通过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意识。 据介绍,本次征集活动覆盖七区五市,凡涉及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信息都在本次活动征集范围内,其中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空间形态等宏观层面信息和历史优秀建筑、工业遗产等微观层面信息,按照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人文环境三个方面征集。 市民如有线索,可将信息名称、地址、编码、坐标、类别、年代、现状、产权、现状照片、价值描述、历史概况、利用设想等应征详细信息,邮寄信件至青岛市香港西路55号1303房间青岛市规划局选址处(邮编266071),或者发送电子邮件:qdghxzc@sina.com。如有疑问,可拨打0532-83893233咨询。对应征的相关信息,市规划局将组织专人登记,建立专门的数据库,并组织专家论证,评出一、二、三等奖,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相关信息将纳入《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各层次规划编制和修编中。 此次我市集中开展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将在两年内完成。期间,全市将开展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素的普查和保护规划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相关专题研究,完成《青岛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地方性法规的制订,完成《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初步修编、编制和调整相关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大宣传等。 (本报记者 沈俊霖) 编者按 1994年,青岛成为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切实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年初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将《关于加强青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的议案》(“7号议案”)作为大会议案。 目前,作为议案办理牵头单位的市规划局正有效推进此项工作。为了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本报将对“7号议案”办理全过程进行立体式的跟踪采访报道,借助市规划局提供的新闻发布平台,独家权威刊发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工作进展和相关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