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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防单位截留 农民工退保账户金直发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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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30 10:16:07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6月30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为有效保护农民工参保权益,杜绝退保时个人帐户金被克扣的风险,即日起,我市调整了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付领取办法,实行“实名制”,由本人办理并直接拨付到本人账户,领取退保待遇将享受“直通车”服务。

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青岛市,凡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申请,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以前,他们退保时由单位代为办理,再由单位转发给农民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存在被截留、挪用的风险。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市调整了非本市户籍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付业务流程,自即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农民工,离开本市且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无法办理转移的,原单位办理停保后,由农民工本人于每月16日至月底,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青岛市工商银行结算存折,直接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一次性支付,经审核通过后,所支付金额于次月初直接存入其工商银行结算存折账户。

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外来农民工在办理退保手续之前,一定要详细查询自己的参保情况,准确掌握个人帐户金额。退保手续要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别人和其他单位代办,规避个人帐户金被扣留的风险。(记者 任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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