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6月28日电(赵付林、陈庆军)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分队原队长、党支部书记邢克元利用对矿山进行普查的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和非法收受钱财共计32300元,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日前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全额追缴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08年间,邢克元在担任河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分队队长兼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对河南省卢氏县前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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