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全在审查涉案人员。 武汉一家房地产公司存在银行里的2000万元巨款不翼而飞,公司急忙报警,发现竟是某银行黄浦支行行长杨文勇等人将巨款划到北京,给北京一房产老板融资,这起特大挪用公款案此时大白于天下。随后,涉及该案的130万元“好处费”一直下落不明,当事人王志国称掉在出租车上,好在银行服务短信为办案检察官指明方向,办案人员发现他匿名存款100万元,另30万元送给了市房产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副处长邹树华,一起受贿大案也随之告破。 报警: 2008年元月初,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到某银行黄浦支行取款,但取款人员被告知:账上一分钱也没有。 公司人员当场惊呆了。2007年12月底,该公司在某银行黄浦支行明明存了2000万元巨款。这家房地产公司随后报警。一起特大挪用公款案开始浮出水面。 经调查,是有人偷换客户留存在银行的正规资料,私刻公司印章将巨款划走。 而此前,银行给公司的对账单也是伪造的,因为对账单上公司的巨款一直都是存在的。 据武汉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反映,银行一直以该公司是大客户为由,提供上门服务,主动将假对账单送上门。 很显然是银行内部出了问题,但一般人员动不了这笔巨款,检察官的目光盯上了某银行黄浦支行行长杨文勇。 缘由: 这起案件的主办人是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的黄庭全。黄庭全有着丰富的反贪经验,他认为,银行行长冒着这么大的风险挪用巨款,背后应该有某种交易。 此案涉及金额巨大,资金走向繁杂,牵扯的人员广泛,且许多涉案人员均采取回避方式抵制调查。 黄庭全克服重重困难,收集证人证言40份,调取600余份书证,终于查清了这起特大挪用公款案的来龙去脉。
张某是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因资金周转困难,便让有业务往来的黎建华到武汉来融资。 黎建华先后找到某银行花桥支行保卫科长李荣春,该行客户经理王志国,后又认识了另一家银行黄浦支行行长杨文勇。黎建华承诺,若引资2000万元,不需要3个月就可以还款。黎建华还表示将支付180万左右的介绍费。 随后王志国找到了时任市房地产管理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副处长邹树华。经邹指点,从事经济适用房开发的武汉某房地产公司后存入2000万元到某银行黄浦支行。 邹树华虽然只是副处长,但权力不小,办理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需要经过他的手,因此,他的“招呼”很管用。 这笔2000万巨款存后没几天,就被划到北京张某所在的公司。 据介绍,当初承诺的“2000万到账3个月后即能归还”是一句空话。截至目前,本案尚有1000万元左右的损失没有追回。 查赃: 百万赃款“掉在出租车上”? 案件涉及到的“好处费”有185万,杨文勇拿了5万,王志国拿了130万(另有3万元用于吃喝招待),李荣春拿了47万。 王志国拿的占大部分,但他拒不交代130万元的去向,称这笔钱被遗忘在出租车上。黄庭全分析,王志国家庭收入一般,对金钱比较“渴望”,那么大的一笔巨款,他是不可能轻易弄丢的。 办案人员对武汉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进行拉网式调查,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疑点,但银行没有王志国存放此笔巨款的记录。 就在调查难以突破之时,警方移交重要物证——王志国的手机里突然来了一条短信,大意是“你有100万资金在我行某账号内”。原来这是银行增值服务中,定期向客户发送的资金信息短信。 顺着这条线索,办案人员找到王志国存款的银行,他使用一假军官证在银行开户,存了100万元赃款。存款时,他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 130万赃款中,100万有了下落,但对另外30万赃款,王志国拒不交代去向。 深挖: 副处长存赃款被监控拍下 办案人员根据这起挪用公款案的发生发展流程,通过调取王志国的通话记录和其出没场所的监控录像,发现了王志国曾向市房产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副处长邹树华行贿30万元。 邹树华单位的楼下就有一家银行,录像清晰地记录了其拎着一箱钱存入该行。这笔钱正是他收下的30万元贿赂款。 2008年10月,邹树华涉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同年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文勇、黎建华、王志国、李荣春等人构成挪用公款、行贿、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半、十三年半、四年半、四年半。 今年5月21日,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板张某在市中院出庭受审,罪名是挪用公款、行贿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