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光远 6月20日,在广州举行的一个经济论坛上,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惠武称:“以目前的广州楼价,有七八成广州市民买不起房。”他还以自己为例说:“广州很多房子价格超过2万元/平方米了。我是副厅级干部,每月工资8000多元,两个月工资也买不起一平方米的房子。” 其实,类似李惠武先生那种感慨,在2007年广州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广州天河区副区长丁建华就发出 将当下的房价与官员的实际收入做一对比,不难发现,官员所在的公务员群体买不起房其实非常正常,要是买得起,反而不正常。在所有的行业里,公务员的收入水平充其量只能居于中下,按照房价与收入比,官员要买得起房,至少得不吃不喝15年。李惠武作为副厅级干部,月收入有8000多元,在我国公务员群体里已经属高收入,而这么高的收入在公务员里面的比例绝对不会超过20%。其两个月工资尚且买不起一平方米的房子,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当然,在房价高企之前已经买房的公务员不在此列。 但是,官员买不起房,不等于他们没房住。拿北京来说,北京市的公务员在实行阳光工资之后,工资水平高于在京各大部委的公务员。但和北京的房价比较,公务员能买得起房的也没几个。按照最新统计,今年1至4月,北京市四环以内商品住宅期房均价为每平方米15593元。也就是说,在北京,一个局级干部要用两个月的工资,而且要不吃不喝,才刚够买一平方米住房,处级干部需要三个月的工资,而主任科员则需要五个月的工资。其他公务员的情形就可想而知了。 但是在北京,要说混到处级你还没有房子,那你真的白混了。“买不起房子不等于没房子”这个铁律,在各大部委林立的北京,几乎成了一个公开的悖论:官员靠实际工资收入压根就买不起房子,但官员很少没有自己的房子。 这样,一个很自然的问题就是:公务员的房子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众所周知,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已经明文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公务员的住房也纳入了货币化体系。在公务员取消福利分房之后,除了低收入阶层,所有的人都被赶进了市场化的大潮。 然而,事实上,福利分房这个公务员队伍、诸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享有的特权,并没有真正走入历史。特别是2003年之后,房价进入快速上涨通道,福利分房这个已经被剔出主流住房制度的事物,再度焕发生机。一些单位以各种名义出现的福利分房,比过去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有些单位通过审批建经济适用房;有些单位集资建房;有些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享受“两限房”,挤占穷人的利益;还有的单位按成本价将原有的公房出售,或者按照经济适用房价格出售公房。一些部委和地方打着保障性住房的名义,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实物型住房。通过这么一个游离于商品房之外、几乎等同于成本价的住房供应体系,许多公务员的住房问题,自然而然地解决了。 这样的特权和“超国民待遇”并非仅限于有些公务员队伍。上行下效,一些有行政级别的事业单位也按照这个标准搞,大学也不例外,国有企业更是不愿落下,于是,整个行政化管理的官员、准官员、学术精英的住房问题,基本都通过非市场化的途径解决了,高房价的切肤之痛和他们没有了关系。 这样,一些地方官员和学术精英就能够以超脱的身份看待房价,特别是一些学术精英之所以极力为高房价辩护,背后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这些精英可以与权力精英分享“福利分房”的待遇,可以悠闲地用“刚性需求”、“城镇化”,甚至“反对房地产复兴等于反人类”、“房地产业救国”等说辞来解释高房价的合理性。肉不在自己身上,说话自然不疼。 如果把这种逻辑放大到全国大大小小的单位的大大小小的官员那里,高房价背后的权力逻辑就基本很清楚了。之前我们探讨房价畸高的种种缘由,不外乎归于土地财政。这的确是一个原因,但这显然只是一个“公共原因”,维护地方财政收入的前提是这些人的住房问题与高房价无关。 事实上,一些官员、精英之所以罔顾房价与居民收入水平严重背离的事实,极力鼓吹高房价的合理性,根子并非在“公”,而在“私”。如果这些官员和学术精英,都必须通过购买商品房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我们看到的肯定将是另一道风景。官员也罢,学术精英也好,都脱离不开亚当·斯密对“经济人”的分析,都离不开私利这个终极限制。笔者假定:如果从明天开始,对全国一定级别以下官员和学术精英彻底废除福利分房,虽然住房需求会大涨,但房价百分之二百将暴跌。 逻辑非常简单:只有当畸高的房价真正影响到官员和精英的个人利益,他们才会真正控制房价,才会严格土地执法,才会治理信息混乱、坑蒙拐骗的房地产市场,才会迫不及待公布房产成本,才会寻求真正降低居民购房的税费负担,才会打击开发商囤地、假按揭等违法行为,一些扰乱市场的开发商才会被真正诉诸法律,由一些权力精英、学术精英和开发商精心构建的高房价共谋同盟将彻底瓦解,房价的“无知铁幕”将被撕开。如此一来,房价焉能不回归? 房价,其实真的很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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