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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夫妇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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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22 10:50:07 检察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呼和浩特6月19日电(记者王冬梅)在内蒙古乃至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巨额受贿案(本报曾多次报道)今日进入审判程序,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检察院就此案向包头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因涉嫌共同受贿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徐妻李敏杰一并受到指控。

    经自治区检察院侦查查明,2001年至2007年,徐国元利用担任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妻李敏杰为他

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凤海、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振新等人钱物,合计人民币427万元,美元54万元,欧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380多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9万多元的贵重物品两件。李敏杰在明知徐国元收受的部分财物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依然按照徐的授意,将犯罪所得或转移存放,或投资入股,或编造虚假理由与他人进行串通。

    此外,徐国元归案前还有人民币1180万余元、美元27万余元、欧元2.2万元、加元2万元、英镑1380元、日元1万元、港币10万余元、泰币2000铢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检察机关认为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徐妻李敏杰因涉嫌共同受贿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同案提起公诉。

    据了解,该案所涉及的部分行贿犯罪嫌疑人卢凤海、王玉良、刘振新等人也已先后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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