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汤劲松 财政部近日公布《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指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支出、市场物价水平等变化情况,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不过报告认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 这些年关于个税的争执,几番起伏。问题的胶着点,都在于是否把起征点提高。稍显怪异的是,几乎每次高收入群体没有直接站出来为自己的利益发声,而是不 道理确实是这样,经济账也应该这样算。只是,经济学也是为政治学服务的,那么,上述原因,并不是个税起征点产生争执的核心原因。真正的个税之争,被这些表面上的大道理和小道理遮蔽了。 从税收的本来涵义来说,不论低收入者还是高收入者,也不论缴纳税款的多与少,都应该从自己缴纳的税款中获得等同的社会福利待遇,此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光荣”也出于此。对于个税而言,常见的说法就是“个税主要用于补助困难群众等”。 再看看我们应该享受到的从税收“返回来”的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住房等方面,现实的情况却是“三座大山”这种沉重的比喻。对比是如此的强烈,就使公众对特别指向于个人钱包的个税,自然有许多话要说,加上税制的不合理,个税这个调节阀被普遍质疑几成定局,收入高低的贫富之争语境下的个税起征点,也就成为表面上最复杂的问题。 不过,或许正可以由此找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公众公平且较高标准地享受到了纳税带来的回报,税负的痛苦,大概是可以忽略不计的,至于个税起征点,或许就更不值得争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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