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买便宜”照样有事 浙江丽水城建局一副局长利用职权低价买车被判受贿罪 本报讯(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李培)昔日从有求于自己的人手中买了一部便宜车,如今因受贿罪领刑。近日,浙江省缙云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丽水市城建局原副局长季包献有期徒刑七年。在法院最终认定他总共11万元受贿款中,包含了他低价买车的差价9.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季包献在担任 检察官说法 负责此案公诉的检察官丁益相指出,此案为典型的“交易型”受贿。与直接收受财物相比,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汽车貌似正常的交易行为,从实质上看依然逃不出权钱交易的受贿本质,只不过这种受贿手法更为隐蔽。利用职权低价购买汽车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交易性质为钱权交易。交易目的是利用职务便利获取非法利益;二是交易价格具有较大的随机性和任意性,贿赂双方见机行事,不可能按照市场价格给汽车定价;三是交易对象的特定性,请托人只向特定人进行低价销售。(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