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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两改”住房建成放心房 市建委出台全方位质量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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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18 10:21:51 青岛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市建委出台全方位质量监管措施确保“两改”项目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城市“两改”(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工程是改善市民居住条件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启动“两改”项目51个,呈现出全面开花局面。昨日,市建委建管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两改”项目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两改”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依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确保“两改”项目工程结构

安全和使用功能,让市民住上“放心房”。

 通知要求,凡列入市“两改”项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尽早完善相关建设手续,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制定工程质量通病治理的专项措施,认真做好施工各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做到“事前预控、事中监控、事结验控”。

 通知对“两改”项目施工、验收等环节作出详细规定。在工程结构施工阶段,各责任单位必须执行工程首层、顶层质量检查制度,重点控制好模板、钢筋、混凝土、砌体等施工质量;工程装饰及安装阶段,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样板领路制度,装饰安装样板间(套、段)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工程完工后,各责任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屋面(卫生间)蓄水试验等功能性检查,做好相关文字及图片记录,质量检测机构将对淋水后的住宅工程进行抽查;验收时,严格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此外,“两改”工程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做好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履行质量保修责任。

 通知还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作出规定。对违规开工、主体工程不经验收擅自进行装饰施工、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并公开通报批评。(本报记者 沈俊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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