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量定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全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等监督作用,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严格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后的进行惩戒。 二是深入推行行政问责制。建立黄牌警告和约谈制度,对瞒报、迟报事故的,对制度不全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全区各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责任处理和防范。 |
(不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为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