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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钉子户能否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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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16 13:42:33 荆楚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作者:许卫兵

    位于朝阳门桥西南侧(隶属东城区)的危旧房改造已历经7年时间,目前仍有3户居民未搬离,其中一户居民提出现金加房屋折合每平米超20万元的拆迁补偿要求。(6月15日《金华时报》)

    每平方米开价20万元,这样的补偿要求令人咋舌。那么拆迁钉子户能否漫天要价呢?

    做买卖有句行话叫:“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一棵白菜,可以叫卖1角1斤,也可以10元1斤,这是卖者

的权利,谁能说不行?物以稀为贵,只要东西紧俏,卖高价或者超高价,是正常的。拆迁房屋,也是做买卖,不过卖的是房子,卖的是土地,虽说与卖白菜不一样,但道理相通。几间破房子,看起来不值钱,但是,有没有它,决定着一个大工程的建设。能不重要?既然重要,居民漫天要价,也很正常。

    市场经济下,买卖双方交易以自愿为原则,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拆迁房子,只要不是为了道路改造等政府需求,都是商业行为,都该遵守自愿原则。朝阳门桥的危旧房改造,不是政府要改的,也不是居民要改的,而是开发商借改造之名搞商业开发,谋求私益,居民为什么不能漫天要价呢?拆房子,是开发商求着居民,居民可以把脸抬得高高的,与开发商叫高价。只要居民认为开发商每平方米能赚40万元,他们就可要20万元。即使这时居民们卡着开发商的脖子狠宰一刀,开发商也自认倒霉,谁不让他们搞好风险预测。

    做交易,双方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居民漫天要价,是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开发商指责居民漫天要价,也是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既然大家目的一样,那还要指责对方不讲道理?利益面前,讲的最大的道理是法律,法律上有哪一条不允许拆迁居民漫天要价?只要能成交,漫天要价也是合理的。谁不要高价,那是傻。

    漫天要价有个最大的好处,就是增加开发商的开发成本。这样,开发商就不会胡乱开发,促使他们在开发之前,先与居民打好交道。否则,贴一张通告,开发商想拆就拆,谁想买你的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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