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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酒司机酿惨祸一死十伤 现场用公交车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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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15 07:19:38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疯狂酒司机酿惨祸一死十伤 车祸现场救人用上公交车 司机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获刑三年

    早报讯 崂山一家公司的员工王某开着小货车,与一辆面包车相撞,面包车一死九伤,王某自己也受伤。 因为伤员太多,最后只能请公交车帮忙运送伤员。公诉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某提起公诉,近日,崂山法院一审判决,王某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酒后肇事一死十伤

    王某在我市一家冷藏公司上班。2008年7月1日,天上下着小雨,路面比较湿滑。中午和朋友喝完酒后,王某开着小货车沿着崂山路行驶,旁边是一辆载有八名游客的面包车,他们刚游览完崂山,正在返回市区的路上。当行驶到石老人观光园附近时,王某的酒劲上来了,小货车突然失控。因为车速太快,小货车与躲闪不及的面包车撞在一起,两辆车都严重变形。

    因为车辆变形太严重,消防官兵用了一个小时才把卡在车里的王某和其他伤员救出来。面包车上的一名女乘客因伤势过重,经医护人员现场急救无效死亡。受伤的9人中,1人重度颅脑损伤、创伤性休克,构成重伤,其他7人因骨折等伤害构成轻伤,1人构成轻微伤。

    肇事司机获刑三年

    由于急救车数量有限,被从车上救出来的部分伤者只能在路边等待。为了能把伤者尽快送到医院,一辆公交车充当了临时“120”,帮忙运送伤员。

    事故发生后,警方调查发现,王某驾驶的小货车没有按规定检验,而且还酒后驾驶。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人不承担事故责任。2008年8月1日,王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2009年4月10日,崂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驾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目前,在车祸中受伤的被害人已经陆续提起民事诉讼。 (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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