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为了解决公厕的缺口,省城环卫部门大胆采取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把移动公厕的经营权卖给了个人。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不少移动公厕变身商亭或者功能弱化。为彻底改变这种尴尬局面,近期省城环卫部门正在酝酿买断、收回部分移动公厕的经营权。这意味着,省城移动公厕市场化将走“回头路”。 据了解,省城目前一共有62座移动收费公厕。2005年,省城的公厕缺口达260余座,为了缓解这一状况,环卫部门大胆探索采取市场化的办法来掀起一场“ 公厕革命”。即移动公厕由企业出资建设,政府对经营权向个人进行拍卖。个人拍得移动公厕后,一部分用作经营,一部分用作服务。 但是,移动公厕的市场化改革在实践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少公厕变身为小卖部,失去或者弱化了应有的功能。这让很多市民感到不方便。 这两年,省城环卫部门多次对移动公厕采取措施、加强管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都治标不治本。 据了解,公厕经营权的招投标工作等都是由济南市市容环卫局统一组织实施管理的。但是,由于移动公厕的建设涉及到各区的园林、环卫、建设等多个部门,需要多方协调,这种管理方式遇到了一定的困难。因此,早在2006年的时候,济南市环卫局就将移动公厕的管理权下放到各区。 另外,今年3月上旬,环卫部门还专门发出《致移动公厕经营管理者的一封信》,对每一个经营者晓之以理。 记者获悉,为了根治目前的这种状况,省城的环卫部门正在酝酿新的举措。一方面,环卫部门加大了对移动公厕的检查管理力度,对继续只进行商品经营不开放公厕服务的,环境卫生整治指挥部将依照有关规定提请城管执法部门予以取缔;另一方面,目前环卫部门正在酝酿通过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补贴的方式,筹措资金将辖区内部分移动公厕的经营权买断、收回,改为政府主导经营。 “收回移动公厕的经营权,这意味着,移动公厕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这一属性,得到了政府的充分认识。”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潘寄青教授表示。现状:公厕不挣钱只好搞副业 “现在的移动公厕越来越‘走样’了。”这是不少市民的直观感受。只要略微留心一下就会发现,省城街头很多移动公厕都“变身”为琳琅满目的商亭,货架上摆满了香烟、饮料、电话卡等商品,经营者忙得不亦乐乎,而旁边的移动公厕则显得相对冷清。甚至,个别移动公厕,远远看去就是一个小卖部。 不仅如此,移动公厕作为公厕的功能也越来越弱化。在解放桥西北角一处移动公厕,经营者叮嘱记者,这里只能小便,并热心地告诉记者,“ 拐弯处还有个免费的公厕,你可以去那里。” 在山大路与花园路交界处的移动公厕,记者从此处经营者那里得到了同样的“温馨提示”。记者追问原因时,经营者告诉记者,由于移动公厕是环保节水型的,水压不够,所以只能小便。类似的情况也不止这几家。 在采访中,不少移动公厕的经营者反映,如厕每次收费5角钱,光靠这一单项经营,一天就挣个三四十块钱,可能连本都不够。 “我们当时的初衷确实是好的,就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既减轻了政府投入的资金压力,又增加市民方便的场所。”济南市环卫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说。 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潘寄青教授则认为,这种现象的出现可以理解。因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厕经营者也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公厕经营者经营副业也是为了谋生,为生计所迫。问题:大部分合同都没到期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如果环卫部门要收回移动公厕经营权,一个关键的问题是,环卫部门和经营者所签的合同大部分都没到期。 据了解,经营移动公厕要与环卫部门签订合同,一般经营权限为5年、10年,也有长达15年的,费用一般在8万元-19万元之间。“只要合同到期了,政府要收回经营权,我们就服从国家政策。但是如果合同不到期,政府就强制收回,就属于单方面毁约。”一位经营者说。 对此,记者询问了山东方遒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旭峰。他认为,既然经营者与环卫部门签订了合同,那么就应该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履行义务。因此,环卫部门应该事先给那些不按规定经营的移动公厕下整改通知书。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这些移动公厕经营者依旧我行我素,那么,政府就可以依法收回其手中的经营权。 山东财政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的潘寄青教授认为,政府还可以将移动公厕的经营权向社会公开竞争,进行“择优”。对有条件和有资格承担这分社会责任的个人优先考虑。也有一种观点认为,政府目前还是应该首先加强对移动公厕的管理,毕竟不少经营者还是依靠它来生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