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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赌王涉500亿特大赌博案 老总一次输数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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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13 15:15:04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公安局长怒斥赌博团伙为“吸血鬼”,呼吁提防“赌祸之烈”

    超级赌案仍然只算冰山一角

    “案件不断升级,查处的赌博团伙层级越来越高,我内心愈不能平静!”

    咸宁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龚道安表示,从2007年9月该市警方从侦办当地一网络赌球案开始,案件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接触的赌博团伙也从“金字塔”的底层逐级提升。

    龚道安介绍,通过侦查进程可以发现,这一系列的特大赌博案件,其团伙是相互关连,互相交织的。可以这样认为:网络赌博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我们只是截取了其中一个部分,努力从它的神经末梢直击神经中枢。仅这一系列案件的实际涉案参赌人员就在数十万之众,可以想象,这也仅仅只是整个赌博黑网的冰山一角。

    巨额财富落入境外不法者手中

    透过系列案件可以发现,这些网络赌博团伙与境外赌博势力紧密联系,透过地下钱庄,大部分非法盈利流向境外,被转移到境外赌博公司手中。据有关部门统计显示,仅2005年,我国至少有5000亿的赌博资金流向海外。

    国内一些富豪被赌博团伙带至境外后,在一个赌局中输掉的金额往往就相当于一普通县市一年的财政收入。这些被积累起来的巨额财富就这样流入境外不法分子手中。

    龚道安称,系列案件的查处印证了这一统计,尽管警方初步查明,有证据显示的涉案投注额就达500亿这一天文数字,但实际上因赌博团伙毁灭证据、转移账目,更多实际的涉案金额已无从查证。赌祸之烈,确实让人触目惊心。

    赌博团伙“吸血”削弱社会经济基础

    龚道安表示,此类特大赌博案件的危害应当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这些赌博团伙削弱社会经济基础,破坏正常的金融秩序,严重危及社会稳定,败坏社会风气。

    “可以这样说,他们就是一群吸附在改革开放成果上的吸血鬼!”龚道安介绍,某地一有着数千员工的大型企业老总,被赌博团伙引诱到境外赌博,一次性输掉数亿元,公司经营举步维艰。

    这一系列特大案件,涉及我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参赌人员涉及社会各个层面,不少党政干部、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参与其中,尤其是一些大型民企负责人,往往成为赌博团伙的重要目标,被卷入赌博漩涡后,不能自拔,落得倾家荡产。

    赌会员100余人,认定涉案金额达47亿元,非法获利1.7亿元。

    奔驰开累了就扔,不豪赌显得没实力

    落网“赌王”自曝畸形赌博生态

    畸形的赌博文化和赌徒心态,在这一系列案件中,表现得淋漓尽致。

    专案组民警披露了案件中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让我们管中窥豹,了解到一些颇有社会地位的人是如何趟入赌博这条浊流,而深陷其中的。

    人际关系中的怪圈

    “不豪赌,就不能证明自己的实力!”

    在该案中,2008年6月,某公司老总采取“赌一拖四”方式,连赌7天7夜,一次性输掉4亿多港币。

    他向办案民警介绍,自己起初并未参与团伙组织的境外赌博,但是他逐渐发现,自己身边的一些有头有脸的朋友都慢慢参与其中,自己显得相对孤立。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个圈子,别人玩你不玩,就显得你没有实力,于是,他慢慢的参与其中。

    他说,在境外的赌桌上,他认识了很多的当地人,赌桌上你赌的大小,就是你身份的一种象征。他甚至表示,有时你赌的大,在圈子里借钱、贷款就会方便许多,对生意还有帮助。

    同样,在武汉侦破的顾小燕案中,顾也是通过发展身边的朋友,逐步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圈子,在这个圈子里,赌博不仅不是一种可耻的违法行为,反而成了一种相互攀比和炫耀的渠道,很多参赌人员见面打招呼的第一句话往往是:"昨天我输了多少万……”

    肆意挥霍违法获利

    嫌开车太累,中途扔掉了自己的奔驰车

    在侦办另一起赌博团伙案中,根据一名落网的赌博经纪人交代,他在北京、上海等地共购置并存放了了陆虎、奔驰、宝马、途锐等多辆豪华轿车,他到任何一地随时可以动用其中一台,此外,他还在海南购置了价值数千万元的房产。

    让人震惊的是,该嫌疑人一次驾驶其中一台奔驰轿车准备返家途中,觉得开车太累,决定改坐飞机返回,就扔掉车钥匙,将车辆抛弃在路边。而类似的事情,竟然发生了三次之多。由于从事赌博行业获利巨大,挥金如土,该嫌疑人一次嫖娼出手是20万现金,一只手表价值近百万,一部手机就是近10万元。他交待,钱来得太容易,没有什么感觉……

    赌博团伙疯狂敛财并不限于赌博本身。在警方打掉北京以彭中建、肖玉昆为首的赌博团伙后,警方了解到,该团伙在去年房地产市场低迷之际,曾先后借出近3亿元非法获利给某房地产公司周转,而对方以对折的价格抵了大量房产给该团伙。

    由于违法获利数额巨大,肆意挥霍在赌博团伙成员中十分常见。

    办案民警上交局纪委财物数十万

    专案组负责人表示,由于案件重大,牵涉面广,涉案人员众多,不仅有当地巨富,大型企业老总,民营企业家,有些参赌人员还是政府官员和人大代表,加上赌博团伙背后又有着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因此,在办案中,警方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有一次,赴深圳办案的专案组在传唤一犯罪嫌疑人时,住地周围突然出现了多台车辆和不明身份的人员,这些由赌博团伙操控的人员涌入酒店大堂,向办案民警施加压力。

    在追查赌博团伙的账目流向过程中,往往民警刚到银行尚未实行冻结,几分钟内,账户上的钱就已被转往别处。

    据咸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案中民警不仅接到大量的恐吓和威胁电话,也有不少人通过各种关系上门说情。对此,该局制定了铁的办案纪律,规定收缴财物一律上交,目前上交各类财物数十万元。

    民警剖析特大赌博团伙案

    网络赌博几乎家家作假

    警方介绍,与传统赌博相比,网络赌博具有隐蔽性、伪装性、欺骗性更强等特点,新型赌博查处难度更大。

    网上投注和交易,隐蔽性强

    与传统赌博方式相比,网络赌博采用互联网和电子平台,具有很强隐蔽性,给发现和查处增加难度。赌博者无论在何时、无论在哪个地方,只要能够登陆网站,就可以在他人难以觉察和注意到的情况下,迅速完成赌博行为。

    网络赌博投注时间短,资金交接便利,这些都给网络赌博跨区域蔓延带来方便,网络赌博者可分散隐藏在任何一个角落,给查处带来难度。

    借助电子支付,欺骗性强

    绝大多数网络赌博都通过银行或通过网络银行支付。犯罪分子用这种手段,给参赌人员造成一种错觉,认为既然支付途径是合法的,那么这种支付赌资的行为也是合法的。

    一些犯罪分子还在网络上或刊物上刊登广告,大肆虚假宣传网络赌博是一种游戏,是国家允许的,欺骗和诱导一些人员参赌。

    披上合法外衣,伪装性强

    一些赌博团伙多披上合法外衣,采用公司形式操作。如北京彭中建、肖玉昆团伙,专门成立公司,并与某公司签订第三方支付协议,由其他公司接受参赌人员赌资,再通过转账、投资等方式,将非法所得“洗”成“合法”所得。此外,一些涉赌人员层次高,一些赌枭身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老板,或国家公务人员等。借着身份的掩护,行境外往来、资金转移之便。

    宣扬网络时髦公平,诱导性强

    相对传统的桌面赌博方式,参赌者认为网络赌博是新型玩法,由电脑自行运作数据,人为操作和造假的可能性较小,所以放心投注。

    根据警方调查,几乎所有网络赌博背后都有造假后台。当网络控制者发现下注趋势之后,就迅速对数据进行修改,决定开盘或不开盘。所有网站都有境外后台,有的后台老板能够在赛事结果出来之前提前预知,从而控制开盘结果。

    完善立法 严打“赌祸”

    网络赌博的泛滥,已引起司法界等各方人士关注。他们对于严打“赌祸”提出不少建议和自己的看法。

    量行偏轻,震慑力度不够赌

    近年来,常有法律界人士呼吁,相对其他犯罪而言,赌博罪量刑偏轻。可赌博带罪带来的社会危害有时非常巨大,而其获利相当丰厚,现有量刑不足以对罪犯起到威慑作用。

    据介绍,我国《刑法》第303条是这样规定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也就是说,赌博最高可判到10年,但从目前情况来看,赌博罪让数百亿元资金流向境外,害得无数人家破人亡,对其的处罚相对偏轻。

    赌博罪的规定有待细化

    关于赌博罪一条,司法补充解释为“以赌博为常业的,或以赌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可确定为赌博罪。但有民警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确定这两条是一件不太好举证的事。如"以赌博为常业",该人赌博多少次、赌博频率达到何种程度,才能划入以赌博为常业范畴呢?

    有关"以赌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也不太容易界定。如身家上亿元的老板,其举上亿元之资金进行赌博,是否能确定为以赌博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因此,赌博罪需要细化和量化条文,更便于操作。(记者 钟楠 陈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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