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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封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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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12 15:02:56 青岛财经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细则》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固定场地建设工程及施工周期超过10天的管线设施掘路工程,周边应采用压制波纹钢板等硬质材料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周期少于10天的临时占掘路工程以及按要求需要经常调整围挡的施工项目,施工现场周边可不设置硬质围挡,但必须设置警示护栏并设警戒绳,夜间需按要求设置警示灯光。同时要在显著位置设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简介、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开竣工日期、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质量安全监督电话等内容。施工周期超过10天的,应当附施工总平面示意图。

    道路施工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扬尘和噪音,为达到环保效果,《细则》要求施工现场要有良好的排水设施,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需要排放施工污水的要取得施工排水许可方可排放污水。施工产生的渣土、泥浆等废弃物应日产日清,确需暂存的渣土,应集中堆放并以密目网覆盖。施工单位应及时对施工现场洒水、平整,防止扬尘污染。在居民区施工应使用低噪音机械设备;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尽量安排低噪音工序,并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手续。

    为方便施工过程中不影响市民出行,《细则》还要求道路施工现场在穿越交叉路口或单位、居民区主要出入口,应加快施工速度,单位、居民小区主要路口应架设固定可靠并带有护栏的便桥,居民小区内材料及土方堆放应确保留出足够宽度、安全平整的居民通道。此外,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应挂牌上岗,易于辨认,施工人员着装应整洁,提倡统一着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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