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单位资金往来收据 今年4月2日,身价数千万的湖北黄石富翁纪槐(化名)正驾车等红灯,突然,前面车上跳下两个人,后面车上也蹦出两个大汉。这4名大汉围住他的车,拉开车门,用手铐将纪槐铐上。“我是不是被绑架了?”纪槐一下子吓懵了。 几分钟后,纪槐被带到僻静处,一位自称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操文清解答了他的疑问:纪槐是一起全国性大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警察拿出一些照片要纪槐 富翁说法 讨价还价 警方收400万放人 纪槐说,他从去年10月开始,与几个朋友不时去澳门赌场玩玩。“半年里,我总共去了10次左右,共输了有100多万元。”在赌场里,他认识了赌场中间人杨志良,山西人,当地称之为“码仔”,从事为赌客兑换筹码等工作。一来二往,纪槐和杨志良成了朋友。 今年元月初,他携带100多万在澳门赌场博彩,赢了400多万元,存放在赌场账房里。杨志良得知后,要求借钱,称还钱时会把款打到纪槐的账户上。“大家知根知底,我就将700万港币,折合618万元人民币给了他,还留下一个账号。”纪槐说。 纪槐回到黄石不久,杨志良来电称“钱已打到你的账户。”纪在银行查询,共分3次从山西某公司入账,总数618万元。谁料,随后纪槐就被抓了,起因就是因为汇来这618万的公司涉嫌网络赌博,已经被查了。纪槐介绍,警方审问他618万是怎么来时,他说了与另三名富翁好友在澳门赌博的事情。 4月3日,纪槐被关进咸宁看守所。据纪槐介绍,被刑拘10天后,办案人员开价:拿出1000万元,就能了事放人。办案人员还解释了1000万元的构成,纪槐和朋友袁某最后一次在澳门赌博输了960万元,从山西某公司转入纪账户的618万元,各取一半是789万元,加上200多万元的罚款,总计就是1000万元。但是,纪槐坚决不认同,并称“澳门赌博不犯法”。 一个星期后,警方再次提出要纪槐拿出789万元,又遭到纪的律师和家属的拒绝。期间,咸宁市公安局对纪槐的家属下达了逮捕通知书“咸公逮捕字〔2009〕第00062号”称,纪槐因涉嫌赌博罪,经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09年5月4日9时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咸安区看守所。 纪槐称,5月11日后,警方再次约见纪的家人,并将要价下调到400万元,纪槐个人得知后只答应了300万元。10多天后,纪槐为早日获得自由,答应了“拿400万元放人”的要求。 警方说法 400万是退赃 “他是以赌博为业的” 对于“拿400万元放人”一说,办案民警肖志坚称,“根本没有讨价还价。”警方首先提到的1000多万是参与赌博的赃款,后来的400万是纪槐非法所得的,警方可以暂扣。 5月26日,纪槐被咸宁警方带到该市一家银行,准备将400万元转账到温泉公安分局。纪槐说,他当时准备全部转账,不料工作人员告知,他的银行卡是异地卡,转不到温泉公安分局的账户,身边的办案民警胡毅说“就先打到我的银行卡上”,他只得将350万元转到了胡毅私人账户。随后,他又到另一银行将50万元汇到了温泉公安分局户头。 当日,咸宁市公安局下达取保候审决定书:我局正在侦查纪槐涉嫌赌博一案,因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同日,在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出示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上,记录有“退账款肆佰万元整”。 交400万元后,纪槐拿到的文字材料有两份。一份是“湖北省单位资金往来收据”,盖有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记载:今收到刑侦大队纪槐赌博案款肆佰万元整(右图)。另一份是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存款回单,证实在5月26日,纪槐汇到胡毅账户共计350万元。“只是事出有因,钱最后到了分局账户上,并没有给私人。”民警肖志坚说。 他解释这400万元的保证金:“并不是说纪槐交纳了多少钱就会放人,我们还要以法律程序来判,这400万是他退赃的,也不是私人收了,是依法追缴的罚没款,只是暂时的扣押,等法院判决后再收缴。” 咸宁市公安局宣传科长艾志伟说,从前年4月份开始,他们打击了一起网络赌球案,涉案资金达83亿,两名主犯也已在去年底宣判,但案件仍在深挖中,目前不便透露案情。 肖志坚告诉记者,办案前,请示过湖北省高院,“他们解释,国家有规定,公民出境赌博,携带现金不能超两万,外币不能超过5000。”纪槐在澳门赌博,输赢达到几千万。“这几千万从哪里来呢,是通过中间人从澳门赌场借出来,然后在内地再通过走账交割,交割是在内地完成的,我们认为构成赌博罪。” 此外,肖志坚透露,他们查到纪槐的一个公司,没有任何财政收入,而公司账户在几个月来已经进出了几千万,“你没有合法的来源,怎么会有这样的收入呢?” 肖志坚告诉记者,他们也到黄石警方多次调查,发现纪槐多次因为赌博被打击处理,“他就是以赌博为生,以赌博为业的”。此外,纪槐赌博案上星期已经移交检察院起诉了,“如果不出什么事的话,下个星期就应该开庭”。 律师说法 此案仍有三大疑点 对于纪槐的“澳门赌博案”,其代理律师汪秋怀提出了三大疑点。 1 咸宁公安有无管辖权? 根据《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纪槐是在澳门赌博,居住地是黄石市,与咸宁市无关。再者,上级公安机关是将涉嫌网络赌博的系列犯罪案件,指定由咸宁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纪槐在澳门赌博,显然与网络赌博无关。 2 澳门赌博,是否构成赌博罪?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显然纪槐不属上述行为。至于出境赌博,根据两高解释,只有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赌博和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吸引中国公民参赌,才能定罪。纪槐没有从事上述活动,其赌博行为在澳门是合法的。 3 内地转收赌博款是否违法? 目前,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关于在澳门赌博,在内地转收赌博款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规定。法无明文不为罪。在内地转收款项的行为只是澳门赌博行为的延续,不是独立的犯罪行为。纪槐也没有为他人赌博结算费用提供帮助,不符合两高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其行为不应以赌博罪论处。(记者 罗道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