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山东省将用3年时间,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省政府今天公布《山东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3年时间改造加固危房根据方案,从今年开始,我省将用3年时间,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使其达到当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他地质灾害和防洪 今年及以后新建、改扩建的中小学校舍,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和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原则上以建设楼房校舍为主。同时,还将建立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校舍安全状况。 灾害易发区校舍应避险迁移我省要求,可以维修加固的,将按照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加固;不具备维修加固条件的,按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重建;对地处洪涝灾害易发区、水库大坝下游可能受淹区以及严重地质灾害易发地区的校舍,实行避险迁移;对根据学校布局规划确应废弃的危房校舍不再改造,但必须确保及时拆除,不再使用。 新建校舍最低使用寿命50年新建校舍的最低使用寿命为50年。对进度缓慢没有完成当年改造任务的,扣减下年度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并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安全隐患项目及时整改。 危房倒塌致师生伤亡将追责我省要求校舍安全工程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市县的市长、县长是本辖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第一责任人。相关中小学校的校长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对发生因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因防范不力造成安全事故导致师生伤亡的地区,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或建筑设计和施工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要依法追究校舍改造期间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与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员对项目依法承担责任。 另外,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