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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女生卖淫案用不着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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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09 13:44:35 扬子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作者:张晋康

    我一直关注云南小学女生(处女)卖淫案,就此案具体而言,媒体该报的都报了,评论家该说的都说了,我实在无话可说,我甚至都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性质的案件。警方已经表示,“刘氏姐妹卖淫嫖娼案件不成立”,那就是说,这是件警察滥用职权错抓无辜的案子。可事件往后发展,却发现官方对刘氏两姐妹的处女膜是否完整很上心,此案的最后很可能不是警察错抓的结果那么简单。

    据《东方早报》8

日报道,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告诉记者,刘氏家人与相关媒体存在“处女膜鉴定”上的造假行为,“嫖客王某某”也再次证实,3月16日晚,刘芳芳有搭讪卖淫或“拉皮条”的行为。

    官方很看重两姐妹处女膜完整与否显然是有用意的,但一张薄薄的处女膜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即使两姐妹的处女膜都已破裂就等于有过性行为?即使有过性行为就是卖淫女?即使两姐妹都是卖淫女,那晚没有抓到现行,警察就不算错抓无辜和刑询逼供?证明了两姐妹处女膜检查造假又能说明什么?

    我更纳闷的是,本来是一起警察违法执法案件,宣传部副部长伍皓似乎比司法机关还着急,一再声称两姐妹处女膜检查造假,这是宣传部门该管的事情吗?显然,伍副部长对案情比较了解,而且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但为什么不是办案部门发布新闻呢?相信大家还对伍副部长在“躲猫猫”事件中组织“网民调查团”“高开低走”之事有印象吧?

    就云南小学女生(处女)卖淫案说,毋需向民众“宣传”什么,其实也没有什么可“宣传”的,即使证实了造假等等“问题”,警察错抓的事实已经确定,再纠缠只会越描越黑。政府该办的事情只有一件:退出干预,保证独立办案。 (山西 张晋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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