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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限出国”不如“双公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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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09 11:29:55 广州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为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决禁止以公务活动为名公款出国(境)旅游,江西省有关部门新近出台因公出国(境)审核、审批工作细则,规定团组人员总数不超过6人,出访一国不超过6天,出访两国不超过10天,出访三国以上不超过12天。(6月8日《济南日报》)

    只从人数和天数上进行限制,很难遏制当前出现的一些畸形出国现象。你限制人数,人家不会分批去吗?你限制时间,人家不会分期去吗?总之,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恐怕一些基层部门在执行上级这个“双限规定”的时候,会想出不知多少个办法来应付。

    其实,遏制畸形出国,最好的办法,就是加强监督,加强透明。为什么总是网友能曝光出国清单,而我们的监督部门却曝光不出来呢?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我认为,规定“双限出国”不如实施“双公出国”,就是你想出国,请搞好两个公开:一是出国前要公开,公开出国人的名单、任务、原因、预算等,接受群众监督,如果公众提出质疑,就不能出国;二是出国归来后的汇报要公开,要公开出国考察的线路、账目,以及相关工作细节录像,接受群众监督,如果公众提出质疑,那就要进行彻底调查。做好这两个公开,就等于给出国戴上了两个紧箍,对遏制畸形出国,才能有效果。

    畸形出国现象,劳民伤财,是当前一些权力部门和财政供养单位的一个大问题,必须遏制出国成福利、成享受、成待遇的现象,把出国纳入公民监督、公众听证、部门审计的视野,用公开与阳光遏制这种出国怪象。(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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