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四月检察机关查办危害能源资源环境渎职犯罪千余人 森林资源管理领域占近三成 林政管理执法环节亟待强化监督 “令人忧心!”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今天向记者谈起森林资源管理类失职渎职犯罪高发多发的态势时,说出了这4个字。 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月至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967件1098人,其中森林 特大案件数量上升 毁损国家重点公益林2.4万余亩,造成2.2亿元经济损失……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新疆巴楚县特大毁林开垦案件所涉渎职案的查办情况,巴楚县原副县长胡达拜地等5人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立案查处。 犯罪嫌疑人胡达拜地·由努斯2001年至2006年任巴楚县副县长期间,分管农业、农村、畜牧业、林业等工作,系该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护的第一责任人。2002年以来,巴楚县所辖两个国有林场、7个乡连续发生大面积、成片毁林开垦行为,毁林开垦面积逐年增大。 2005年底,该县夏玛勒胡杨林场原场长李修伟、原党总支书记外力·阿不都热依木等人滥用职权,以发展林果业为名,将林场所谓的林间空地和弃耕地对外签订39份承包合同承包给他人开垦,导致大面积国家重点公益林被毁。 承包商毁林开地期间,胡达拜地·由努斯严重不负责任,自行或在李修伟等人的陪同下多次到现场视察工作,认可该林场的上述做法。仅夏玛勒胡杨林场就毁坏国家重点公益林1.8万多亩,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1.7亿多元。胡达拜地·由努斯还擅自批准开垦土地面积达3800亩,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这起案件只是危害森林资源渎职犯罪的冰山一角。今年前4个月,全国检察机关查处了一批森林资源管理类失职渎职犯罪: 贵州省林业厅厅长张锦林受贿、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 四川省彭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吴昭明滥用职权骗取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案; …… 据不完全统计,仅2008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林业系统人员渎职侵权犯罪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0813.25万元。 “林业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不仅严重扰乱国家林业管理的正常秩序,还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森林资源,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宋寒松说。 常与权钱交易相伴 来自最高检的数据显示,今年前4个月,18个省(区、市)查办林业系统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数呈上升趋势。 是什么原因导致近期此类渎职犯罪呈高发态势? “由于土地资源有限,且我国土地资源管理制度日趋严格,不少违法犯罪分子便向林业、山地、草原等资源伸手。此外,近年来我国重视林业发展,政府增加了对林业方面的投入,林业资金和林业工作项目增多,发生渎职犯罪的可能性相应增加。”宋寒松分析说。 此外,宋寒松认为,林业资源渎职犯罪涉及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作业设计、林木采伐作业管理、木材运输、处理涉林刑事犯罪案件、日常监管、获取国家林业补偿或专项资金等多个环节,这也给犯罪分子留下了犯罪可能。 “比如林木采伐许可证就可以成为权钱交易的工具。”宋寒松说,“在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环节,渎职犯罪主要有两类:一类是玩忽职守。一些工作人员不严格审核采伐申请资料;有的甚至在未经提供任何申报材料的情况下,批准审核通过;有的履行职责马虎草率,行政审批错误,造成山林被超伐、滥伐或被错误采伐。另一类是滥用职权,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如明知当事人以自用材的名义申请砍伐林木作为商品材出售,仍违反规定给予核发自用材林木采伐许可证;有的越权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有的擅自更改许可事项;有的徇私舞弊,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对林木采伐申请分若干次报批,以合法手续掩盖非法目的,骗取上级批准。” “个人得到了好处,国家的森林资源却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宋寒松痛心地说,从今年前4个月已查办的案件来看,徇私舞弊类渎职犯罪成为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一些林业工作人员私欲膨胀,以权谋私问题突出。他们靠山吃山,或在林政管理、林业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索取、收受好处费,或与当事人合伙承包山场、入股木材加工企业,以公权换取私利。 惩防并举打击犯罪 危害林业资源渎职犯罪造成林业资源被损毁、生态环境被破坏,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如何更好地打击这种犯罪呢? “应当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作用。”宋寒松说,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级检察机关注意充分发挥联动作用,整合侦查资源。上级检察院加大督办、交办、参办力度,强化对办理跨区域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提高了反渎部门整体突破案件和排除干扰阻力的能力。 结合办案,依法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则是检察机关采取的另一项重要举措。“结合办案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是为大局服务的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宋寒松认为,要注意结合个案、类案的查办工作,深入研究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发案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用。 此外,宋寒松还介绍,为了加大打击森林渎职犯罪,最高检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相关规定,同时定期举行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如何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