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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我市招标政府培训项目 每人享千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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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07 20:23:09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6月7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培训资源的优势,建立社会化的职业培训体系,更好地满足全市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日前,我市对部分政府补贴培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取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中标培训机构可享受每人800—1500元的政府补贴。采取社会化培训方式培训技能人才,这在全省范围内尚属第一家。

    两类人员培训纳入公开招标范围

 

   据了解,本次公开招标的培训项目主要包括“金蓝领”培训和城镇失业人员培训两类。 “金蓝领”培训将针对我市辖区内企业在岗技术工人,开展理财规划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培训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物流师、企业文化师、项目管理师、会展策划师、计算机平面设计师、心理咨询师、广告设计师等职业(工种)培训。培训等级在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年内组织培训1000人,每个职业(工种)培训不超过100人。城镇失业人员培训将针对市内四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开展具有一定技术含量、适合失业人员参加、有利于促进失业人员稳定就业的工种。具体由投标单位根据本单位培训专业设置和市场需求,从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中自行选择确定。培训等级在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以上,培训人数2000人,每个职业(工种)原则不超过200人。

    参与竞标必须先过“五关”

    据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拟承担本次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培训机构登记注册地在市内四区;二是有健全的培训质量保证体系和教学管理制度,有与投标培训职业(工种)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管理经验;三是有满足理论和实操教学的场地、设备、设施和相应的原材料;具有相应职业(工种)和培训等级的理论教师和实作指导教师;四是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无因培训质量、培训收费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记录;五是有两家规模以上企业的定向培训合作协议,学员培训后就业渠道畅通。

    培训补贴分三个标准

    培训机构按照中标培训协议自行组织招生,并在培训开班3日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持相应的材料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经备案后即可开班培训。培训机构在培训、鉴定结束后,根据参加培训的人员类别,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填写培训补贴申请拨付审批表,按规定的培训费补贴标准和补贴程序申领职业培训补贴。其中,“金蓝领”培训合格的按规定每人给予1000元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培训合格的按规定每人给予800元补贴,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按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据实拨付。

    有投标意向的培训机构应于2009年6月10日至6月12日到市就业服务中心(地点:市北区延吉路38号705房间,咨询电话:83668001、85912371)报送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和《青岛市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投标书》及有关投标材料。市劳动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评标小组,依据《青岛市招标培训评估细则》,从培训机构地域分布、专业设置、培训条件、机构管理、培训质量五个方面进行评议和投票计分,公开审查培训机构送达的投标资料,对新增的培训机构和培训职业(工种)的实地勘验。市劳动保障局根据评标小组提交的评标报告,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每个职业(工种)的中标单位,与其签订中标协议。(记者 任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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