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半岛网闻> 山东各地 > 正文

省教育厅:高考中14种违纪行为各科成绩无效

1
青岛新闻网 2009-06-07 10:00:06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我省今年的高考违规处理办法,9种违纪行为将取消单科成绩,14种违纪行为各科成绩判无效,因此考生诚信高考方能心安理得。

    据介绍,将取消单科成绩的违纪行为包括: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在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类似行为还有:在考场或教育考试机构禁止

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未经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中擅自离开考场;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等。

    如出现下列行为,考生各科成绩都无效:故意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冒名代替;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无理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等情形。

页面功能  [ 评论 ][新闻爆料][ 小字][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上一篇:高考三天山东省多短时雷雨天气 最高气温32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