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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县政府“借”钱千万14年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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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05 10:54:04 人民网-观点频道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1995年,黑龙江省兰西县政府向全县47万百姓借资1323万修建兰肇公路,如今兰肇路建成使用已近14年,公路收费站都取消了,可当初兰西县政府的借款一分钱也没还。(2009年6月4日中国青年报)

    兰西县政府在整个“借款”不还事件中的表现,可谓“借”钱也霸气、欠钱也牛气,让公众为之称奇之余,也使人产生了诸多疑问。

    疑问一:兰西县政府“借”钱修路是在为民造福还是在危害百姓?1

995年3月,兰西县政府为了向老百姓借钱修建兰肇公路,召开了关于借资修路的协调大会。会议强调,向社会借资修路是一项“民心工程”,“人民公路人民建,建好公路为人民”,“取之于民,用之于路,为民造福”。这样一个“民心”工程理应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可事实如何了?看看兰西县长江乡农民的遭遇就知道了,长江乡11个村4500户,共向兰西县上交借资款57.58万元(不包括教师和干部)。其中约80%农户都是干部以4分利息统一“抬钱” ”(民间的一种高利率贷款),每户130元,9个月后农民售粮还债时就滚到了182元。仅利息一项,就给长江乡农民造成负担近30万元,有些农民连买化肥种子的钱都没有了。多么好的“民心”工程呀,不惜让农民借高利贷,这样的“民心”工程是得民心还是失民心?兰西县政府是在为民造福还是在增加百姓负担?

    疑问二:兰西县政府是在“借”钱修路还是在抢钱修路?为了向老百姓借钱,兰西县政府制定了具体的借资标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科级干部每人400元,副科级300元,职工200元,农村教师200元,农户每户130元,个体工商户100元,外来租住户由房东缴纳100元,车主则根据不同车型征收修路款,企事业单位干部按照标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兰西县政府以此标准逐人、逐户收钱,借资范围几乎囊括了全县47万人口。借钱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出于平等自愿,可是在兰西县政府在“借”钱过程中,我们看到得是兰西县政府专横霸道、看不到当地老百姓的半点自愿,兰西县政府是在借钱还是在抢钱?如此强取强收与称霸一方的山大王何异?

    疑问三:兰西县政府为何借钱不还?借钱之初,兰西县领导承诺“3年内利用所收车辆通行费用一次性偿还”,如今13年过去了,兰西县政府的借款一分钱也没还,难道该县领导说话和放屁一样?兰肇公路收费站自1996年10月开始至2003年末,共收取通行费793.64万元,只偿还了工程款78万元,还有700多万元那去了?当地官员称是用于公路养护和人员开支,那么这700多万是怎么开支的?能不能拿出来在阳光下晒晒?

    疑问四:公民状告兰西县政府借钱不还,有关部门为何不受理?为了讨回政府借款,兰西县公民董占林从2002年开始先后给国家信访部门写信,打市长热线、县长热线反映情况,到兰西县政府办、信访办、交通局上访,但结果都是渺无音讯、石沉大海,董占林还想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但咨询后,法院答复他“不予立案”。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可兰西县政府不仅欠钱不还,而且面对公民的呼告置之不理,兰西县政府欠钱可谓牛气冲天。奇怪的是,在这样一个事实简单、证据充分的借债纠纷中,上级有关监管部门那去了?为何不受理公民的投诉?为何不及时妥善解决这起政府借债纠纷?

    构建诚信社会,政府理应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如果都要像兰西县政府这样沦为借钱不还的“老赖”,政府的公信力何在?(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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