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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出台20条帮扶措施 局领导分头包干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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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03 18:47:41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6月4日讯 今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6月2日,市工商局出台了《青岛市工商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了20条扶持经济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

    主要帮扶措施包括:对投资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和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分头包联帮扶;组织开展“银企洽谈会”为中小企业融资牵线搭桥;开展消费领域“啄木鸟”行动,挖掘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开展创建全

国放心消费满意城市活动,促进消费等。

    开展全程跟踪服务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由市局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分(市)局局长担任“联络员”,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高新区建设项目以及投资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和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实行分头包干、包联帮扶,定期联系沟通,全面协调解决工商职责范围内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政策宣讲进企业” 帮助企业转变发展方式

    落实“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对高新技术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发展。积极培育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大型综合性广告企业和广告创意集群。分批组织驰著名商标申报企业培训,加大驰著名商标创建力度。指导企业依法许可和转让商标,盘活商标资源。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促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能,年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新增户数、注册资(本)金、从业人员(投资者)等主要指标力争增长18%。指导企业利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和新出台的《青岛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开展以股权出质、动产抵押和驰著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定期组织开展“银企洽谈会”等活动,组织好“西洽会”、“青洽会”活动,为中小企业融资牵线搭桥。

    开展创业就业援助行动 稳定和扩大就业

    开展创业就业援助“四个一”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社区居民、大学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状况调查;举办一次创业政策、创业知识宣讲会;联合劳动部门及有关培训机构开展一次创业技能培训;组织一次个体私营企业招聘会。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量身定制创业援助计划。与困难企业结成就业伙伴,宣传政府援企稳岗方面的政策措施,尽量少裁员或不裁员。对确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员的困难企业,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

    开展创建全国放心消费满意城市活动 努力促进和扩大消费

    组织维权律师团、义务监督员开展消费领域“啄木鸟”行动,挖掘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每季度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消费、科学消费。建立投诉网上分流“直通车”,升级改造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和“10109315”投诉咨询受理中心,建立各类市场主体“电子地图”,开设短信平台,快速处理消费纠纷。鼓励现有商品市场和企业开设网上交易市场,帮助青岛国际橡胶市场等网上交易市场做大做强。加快推进青岛国际物流分拨中心等13家新办市场建设,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大力发展沿海风景游、奥运特色游、乡村休闲游、鲜活农产品品尝游等特色旅游市场,拉动旅游消费。积极推行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实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电子化管理,建立食品安全备案追溯和食品信息电子化查询系统,提升监管效能。

    深化“红盾帮扶”活动 促进农业增长、农民增收

    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年内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00户以上。鼓励涉农企业组建集团,将农业技术开发企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放宽到1000万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放宽到2000万元。重点扶持一批特色农村经纪人,年内新发展农村经纪人2000人。加强农副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力争年内新注册农副产品商标数量增长15%。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加快“订单农业”二次分配的推广和普及。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农用薄膜等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把不合格农资产品清除出市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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