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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依靠处女膜来捍卫孩子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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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03 14:18:35 重庆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作者:李妍

    陕西麻旦旦“处女卖淫案”之后,尽管此类荒唐事件还曾上演,但没想到这次受害者竟是两个孩子。刘芳芳15岁,刘莉莉13岁,她们是亲姐妹。今年3月16日前,她们是昆明某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但现在却背负了“卖淫”的罪名。在以卖淫罪被捕后,昆明法医院出具的诊断却证明,她们的处女膜完整。(6月2日《云南信息报》)

    这与此前的“处女卖淫案”有着惊人的相似——警方仅凭道听途说就

断定当事者卖淫;在审讯时刑讯逼供;事后经医院检验当事者却为处女。尽管当事人事后均找到医疗机构以处女膜鉴定自证清白,但警方在此过程中的有罪推定、刑讯逼供,却鲜在鉴定前受到质疑。就像此案中两个孩子被抓的过程,警方仅凭借一句路边的搭讪,就认定当事人有卖淫嫌疑,并在其家门口实施抓捕,在大街上看热闹的人们也认为警方在抓“卖淫女”。在这种非正义的警方执法程序下,两个孩子就这样不仅被警方,也被围观者扣上了“卖淫女”的帽子。

    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事后的处女膜检验证明,两个孩子将会受到怎样的社会歧视、人格挞伐,甚至蒙冤入狱。从此似乎也可窥视出,在对性道德异常看重的社会场域里,不管是一开始就进行“有罪推定”执法的警方,还是站在一旁伸长脖子看热闹的民众,甚至当事者迫于警方及社会压力,力图洗脱污名的心态来看,以卖淫罪被抓者天然就是需要自证清白的弱者。尽管法律上“无罪推定”已推行多年,但警方执法的简单粗暴及社会先入为主的道德评判,都逼迫当事者自行寻找证据证明清白,而不是由警方寻找证据来证明当事者有罪。

    尽管处女结论出来后,警方执法的非正义会受到人们的口诛笔伐,但两个孩子在此过程中所遭遇的内心惶惑的伤痛,还有那些懵懂的焦虑,绝非一个处女膜鉴定就可抹去的。正如女孩父亲所说:“我的两个女儿,学也上不成了,她们以后的日子还长,她们该怎么面对将来,面对这个世界?”是啊,在少不更事的孩子的脑海里,可能还没有对“性”完整的概念,成人却用他们污浊的心理、滥用的公权,将这种耻辱的符号深植入她们内心。尤其事后警方甚至还上升到“色抢”这种无论是否处女都说不清道不明的迷局之后,人们对两个女孩以及这个家庭的质疑,还会消停吗?而孩子纯色的尊严,在经受这些不堪的质问之后,她们柔弱的心灵又将蒙上怎样一层灰暗?

    尽管事后警方放人所解释的“没抓到现行”,以及进行经济赔偿的协商,都向人们昭示着警方非正义执法的心虚。但如果不能真正唤回国家公权力的正义转身,在强调性道德的民俗土壤下,孩子柔弱的身躯又将如何支撑那片纯色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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